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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林少英》轉載

給自己一段不被打擾的時光

第56章 《林少英》轉載




發現存款夠買房後, 楊樂怡沒有直接下手。




因為她手頭的存款不到兩萬,買的話幾乎只能考慮和目前住得差不多面積的公寓,或者小棟的老舊住宅。




這兩種房子用來自住其實不錯, 可要是用作投資,性價比不高。




老舊公寓或住宅租不上價, 合作公寓租金不錯, 但不能往外租。持有期間需要交房産稅,盈利只能依靠區域房價上漲。




楊樂怡更傾向于買一塊地皮,或者直接在唐人街買一棟公寓樓。




同一個區域,面積也相同的房子, 通常比地皮要貴。




買房還會有折舊,雖然區域發展起來後, 房價總體會漲, 但舊房價格肯定漲不過新房。買地皮則不用考慮折舊, 只要選對區域,升職後地皮會比房子更搶手。




而買地皮, 有兩種變現方式, 一是等區域價值上漲直接賣出, 大賺一筆;二是成立公司, 在空地上蓋合作公寓, 再賣房子。




未來幾十年都是房地産的黃金年代,把控好成本,自己蓋樓賣房肯定能賺更多。





至于在哪裏買地皮,楊樂怡認為唐人街和法拉盛都行, 後者如今屬于郊區,地價便宜,但後期會因為華人大量湧入而飛速發展起來, 升值空間大。




唐人街的房價在曼哈頓雖然算低的,可和其他區域比,又比較高。但未來唐人街會越來越多,就算升職空間沒那麽大,在這裏蓋樓也能賺一筆。




至于直接在唐人街買一棟舊公寓樓,則是考慮到陳阿蓮。




搬到法拉盛後,陳阿蓮的工友對她羨慕居多,有些人出于搞好關系沒壞處的想法,對她更熱情。




但總有眼紅的人,喜歡在她面前說些酸話,陰陽怪氣她女兒有出息又怎麽樣,還不是要跟他們一樣做工?




陳阿蓮如今脾氣硬了些,但還是不太會吵架,偏偏又聽不得人說她女兒不好,于是每次都會跟人吵起來,然後沒吵過,氣得夠嗆。




陳阿蓮不想讓楊樂怡姐妹擔心,很少在她們面前表現出來。




但楊樂怡又不傻,哪看不出她不高興,找她工友一打聽,就知道怎麽回事了。




其實搬到法拉盛後,楊樂怡 就在琢磨讓陳阿蓮換個工作。




理論上,制衣廠是計件算工資,員工每天上幾個小時班無所謂,時間短了工資也少嘛。




可老板是數着機器招的員工,他們恨不得機器一天轉二十四小時,哪能容忍員工提前下班讓機器空下來。




特殊情況,家裏有事,請幾個小時,幾天假都沒問題,但每天都提前下班,老板肯定不願意。




到業務量大的時候,還會強制員工加班。




從曼哈頓到法拉盛倒是不遠,到陳阿蓮下班的點,路上也不堵車,開車二十多分鐘就能到家。




但陳阿蓮埋首工作一天,已經很累,每次回到家都一臉倦容,楊樂怡擔心她疲勞駕駛出事。




楊樂怡想讓陳阿蓮換個工作,但唐人街招女性的工作不多,工資高的更是少得可憐。而陳阿蓮總想擔起養家的責任,不願意辭職。




楊樂怡就想買棟樓,也不用多大,帶一層商鋪有兩三層就行,樓上可以用來出租,每月穩定收入三四百美元。




商鋪就用來給陳阿蓮開店,争取每月再賺個兩三百。




加起來收入能跟在制衣廠持平,興許她會願意辭職。




而舊樓升值空間雖然沒那麽大,但入手總不會虧,主要是能解決問題,在楊樂怡看來很值。




但不管是法拉盛的地皮還是唐人街的公寓樓,都不便宜。




後者不必說,四五萬美元起步。




前者地段稍微好點的,每層能建兩間公寓的,也要三四萬美元。地段不好的倒是便宜,但楊樂怡前世沒來過美國,對法拉盛的了解不多,無法确定哪塊地皮能升職。




她只能盡量往地段好的區域買。




如果是真沒錢,楊樂怡可能會将就,買個差不多的公寓或者小棟舊屋。




但截止到六月中旬,《伊利湖殺人事件》銷量已有三百多萬,扣掉黛拉的抽成,她能拿到十七萬多。




這筆錢九月份能到賬。




楊樂怡在心裏算過後,覺得可以再等一等。




正好暑假是淡季,制衣廠很少加班,放假後她的時間也比較寬松,晚上可以去唐人街瞪着,和陳阿蓮一起回家。




……




二十號左右,布朗克斯科學高中開始放暑假。




放假第一天,楊樂怡和吳文軒見了一面,當然不是為了新小說,她還




醫療題材寫完了,還有淘金系列等着她。




不出意外,這小說,她目前也沒什麽靈感。




這次見面是為了兩件事,一是《林少英》的出版,二是香江有雜志想轉載《林少英》。




畢竟她是出版過的人,還英文、華文出版都有了,《林少英》能出版,對她來說是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




何》那樣,能定期拿到相對準确的銷售數據,但吳文量。




過去幾個月,《林少英》銷量一路走高,到五月刊,總銷量已經突破一萬二千冊。




《阿珍的故事》大結局時,雜志銷量才到一萬,文化社都願意出單行本。




《林少英》六月才大結局,四月刊銷量已經破萬,按照趨勢,結局銷量至少能有一萬三千冊,文化社當然不會放過這個賺錢機會。




楊樂怡早有準備,但還沒考慮好要不要簽出版。




連載期內她還可以隐姓埋名,要簽出版,真名肯定要暴露,文化社這邊再也瞞不住。




不過《林少英》只在連載到第二期時,短暫地引起過争議,後面風評很好,就算傳出木人樁是她,也不會對她造成影響。




而且行有行規,在她本人不想暴露的情況下,文化社就算知道她的身份,也不會随便往外說。




到現在,她是夢裏客這件事,知道的人都不多。




一切未知的時候,需要小心謹慎,如今幾乎塵埃落定,就算被文化社老板知道她是誰也沒關系。




從這裏可以看出,楊樂怡傾向于放棄隐瞞。




但她放棄隐瞞的主要原因,不是出版,而是想轉載《林少英》的報紙是《明報》。




《明報》啊!




作為九零後,誰年少時沒有癡迷過武俠小說?沒看過《射雕英雄傳》、《倚天屠龍記》?




而看過這些,就一定知道金老爺子。




知道金老爺子,就大概率聽過這家的報紙。




剛穿到六十年代,楊樂怡琢磨往香江投稿的時候,都不敢想《明報》,怕自己寫的小說過不了稿。




雖然了解後發現,往香江投稿這件事本身就不靠譜,作為不知名作者,隔着廣闊的太平洋,就算過稿了,她也很難拿到稿費。




知道這一點後,楊樂怡就沒做過在香江文壇揚名的美夢。




沒想到,兜兜轉轉,《明報》居然會聯系文化社,提出轉載《林少英》。




到了餐廳,剛坐下來,楊樂怡便問:“确定是《明報》嗎?”




吳文軒現在很興奮。




香江是什麽地方?新派武俠發展壯大的地方,可以說,那裏是每一個寫新派武俠的作者心中的聖地。




吳文軒雖然不是作者,但作為文藝工作者,以往只能看到北美這邊的華文報刊轉載香江的武俠小說,如今他經手的武俠小說,能反過來被轉載到香江的大報紙,他與有榮焉。




要不是怕走漏風聲導致變故,他高低得給那些在華文報刊工作的朋友,挨個打電話,告訴他們這個喜訊。




尤其是那幾個在《華僑文陣》連載武俠小說初期,到他面前說過風涼話的,必須得跟他們好好炫耀炫耀。




吳文軒說:“确定,對方是通過本地最大的華文報紙,就是之前報道過你們的那家,聯系上的我們文化社。這家報紙的副刊長期轉載香江武俠小說,和《明報》有合作,他們作證,不會有假。”




楊樂怡疑惑問:“他們為什麽會想要轉載《林少英?》”總不會是這部小說已經火到香江了吧?




楊樂怡做夢也不敢夢這麽大。




不是她妄自菲薄,而是這個時期,香江擅長寫武俠小說的知名作家太多了。




名作家多,不那麽知名的寫手也多。




說得簡單點,香江連載小說的報紙,根本不缺武俠題材的稿件。




香江的讀者,看本地作家寫的武俠小說都看不過來,也很少會想方設法去看其他地區作家寫的武俠。




何況還是一洋之隔的北美。




是,隔着太平洋,香江許多武俠小說也能火到美國。




但兩邊情況不同啊。




北美華人社區相對封閉,所以華人雖然身處紐約,卻融不進西方文化,看英文通俗小說沒那麽有代入感。




很多人英文還不好,也看不了英文小說。




北美這邊華人作者寫的又大多是散文詩歌,或者紀實文學,現實題材的小說都不多。武俠?幾乎沒有人寫。




但武俠是華夏文化特有的題材,根植于華人的骨血裏,想看,愛看這個題材的華人很多,這才有了華文報紙轉載香江武俠小說。




香江許多武俠小說也确實寫的很好,轉載到北美後,總能在華人中掀起熱潮。




到如今,華文報紙轉載香江武俠小說已經成為常态,但反過來,被轉載到香江灣島的小說,不能說沒有,但确實屈指可數。




如果限制題材,只算武俠,那不用問,一部都沒有。




《林少英》本就是武俠小說中的冷題材,楊樂怡也不敢說自己寫的,比香江那些知名作家都好。




就算失去理智,她也說不出小說火到香江這種話。




事實也的确如此。




小說沒有火到香江,《明報》會聯系轉載,是因為找上吳文軒的那名編輯,将看在了《林少英》前幾期的雜志寄給了《明報》的編輯。




至于為什麽會寄《華僑文陣》,而不是自家報紙,可能是想告訴對方,在美華人中,也有能寫出好武俠的作者吧。




收到雜志的編輯,在看過《林少英》後,也确實對這個故事很感興趣,找上中間人索要後面的雜志。




跨過郵件運輸時間長,《明報》的編輯等不及,就給中間人打了電話,交談中得知這個故事在美很火,就動了轉載到香江的心思。




但《明報》本身稿費也偏低,普通的新人作者,過稿後只能拿到千字十五的稿費。




《林少英》雖然是編輯看中的,在北美華文社區也算爆款,但在香江,沒人知道這個故事,更沒人知道木人樁。




這小說也不是首發,所以編輯雖然努力争取了,但給到楊樂怡的價格不高,千字只有二十。




港幣。




換算成美元,千字三塊出頭。




這個千字,對新人作者來說不算低,但楊樂怡不是新人作者,還能穩定發表英文小說,拿到更高的稿費。




吳文軒并不确定,她能滿意這個稿費标準。




但他依然如此鄭重地将楊樂怡約了出來,跟她提這件事,因為在他看來,比起稿費,這事背後的意義更重。




而為了說服楊樂怡,他準備了不少理由,說道:“雖然《明報》給的稿費不高,但這家報紙發行量很大,《林少英》在上面連載,日後說不定能紅遍香江。”




“連載火了,這部小說也許可以在香江出版,如果能賣出幾萬本,也是一筆不菲的收入。香江影視行業發達,《林少英》以後還有機會被拍成電視劇或者電影,若是能這樣,也許我們在美國也能看到呢。”




可能吳文軒也知道這餅畫得有點大,咳嗽兩聲說:“我了解過,香江其他報紙稿費普遍比《明報》高,如果你在香江有了名氣,日後在其他雜志連載,稿費說不定能翻倍,這樣再寫華文小說,兩邊收入加起來,千字也能有十四五塊,很不錯了。”




千字十四、十五美元,對在美的華人作者來說,收入确實很不錯。就算是最頂尖的那一撥作者,也不一定能有這個收入。




不過和前面畫的餅一樣,吳文軒這話不能細想。




拿到千字十四五是有前提的,《林少英》轉載到香江後成績要好,且楊樂怡後面寫的小說,能繼續被轉載。




這兩個前提,一個比一個難度高。




和吳文軒合作這麽久,兩人關系一直不錯,楊樂怡不跟他虛與委蛇,直接挑明說:“吳叔叔,你要給人畫餅,最好是先說服自己。”




“咳咳。”




吳文軒差點被口水嗆到,神色尴尬道,“樂怡,我……”




楊樂怡幽幽開口:“其實,就算你沒有畫餅,我也願意讓《明報》轉載我的小說。”




吳文軒愣住,欣喜迅速浮上面孔,有些不敢置信地問:“樂怡,你說什麽?”




“我說我同意轉載。”




吳文軒終于相信自己沒有聽錯,表情放松下來,感慨說:“我沒有想到你會輕易同意。”




楊樂怡反問:“為什麽想不到?《明報》給的稿費是不多,但蚊子腿再細也是肉,誰還能嫌錢多?”




“因為,”吳文軒想了想說,“大概是你給我的印象很複雜吧。”




楊樂怡第一次來文化社投稿時,家裏确實不寬裕,所以她很需要錢。但随着英文小說過稿,楊家情況好了很多,她不那麽缺錢了,寫小說也更唯心。




所以明知道英文小說更賺錢,她依然會寫華文小說。明知道俠技是冷題材,她依然放棄寫更熱門的新派武俠。




嗯,楊樂怡在吳文軒眼裏,其實很有視金錢如糞土的文人氣派。




而小說被轉載到香江,說起來好處很多,但壞處也不少。




香江武俠題材競争激烈,《林少英》又不是熱門題材,在北美連載成績不錯,但去了香江,卻可能會遇冷。




到時消息傳回北美,可能會打擊到北美華人對這部小說的熱情,影響到後續出版銷售。




木人樁作為北美武俠代表作家(最近有報紙這麽吹),如果代表作在香江遭遇滑鐵盧,以後人們提起她,就會說她不如香江作家。




更惡劣的言論,是說《林少英》還好是在北美華人報紙連載,如果是在香江,這部小說根本出不了頭。




倘若如此,對木人樁的前途,絕對是嚴重打擊。




楊樂怡點頭前,吳文軒巴不得她同意,為此想方設法給小說轉載找理由。可她真點了頭,吳文軒又擔心她考慮得不全面,忍不住将轉載的弊端分析給她聽。




楊樂怡聽完很感動,吳文軒确實是個好人。




能在第一次投稿碰到吳文軒,她挺幸運的。




至于吳文軒分析的轉載弊端,楊樂怡不是完全沒考慮過,但她并不在意。




香江武俠的鎮圈作家是金梁倪古,如果小說轉載後,她能被和他們放在一起比較,她可太榮幸了好嗎?




說她不如他們,對她毫無傷害。




至于影響前途,楊樂怡滿不在乎道:“影響的是木人樁,關我楊樂怡什麽事?哦,也不關夢裏客的事。”




看,筆名多藏得實是有好處的,比如可以致敬魯迅先主。




雖然這句話好像不是他本人說的。




這個來自未來的梗,在這個年代給吳文軒帶來了不小的沖擊,他好一會才把嘴巴合上,恍恍惚惚道:“還可以這樣?”




“嗯。”




楊樂怡聳肩,“總之,你擔心的問題,對我來說都不是問題。比起你畫的那些餅,我個人也更在乎小說轉載後,是不是被刊登在《明報》上。”




聽到前一句,吳文軒還有些尴尬,到最後一句表情就嚴肅了起來:“你放心,肯定是《明報》,不會是其他報紙,轉載也是要簽合同的。”




“那我沒問題了。”楊樂怡頓了頓說,“只是文化社這邊……”




“文化社怎麽了?”




“剛才你不是說《林少英》轉載到香江遇冷,會影響北美這邊後續的出版銷售嗎?”楊樂怡問,“文化社還願意出版這本小說?”




“這個……應該還好。”




吳文軒猶豫着說,“香江離得遠,信件一來一回都要一兩個月,合同定下來,《林少英》真正開始連載,至少要半年時間。”




出版過《阿珍的故事》後,文化社也算是有經驗了,當然也和老板迫切想賺這個錢有關。




吳文軒說:“只要你點頭,單行本三個月內就能上市,等香江那邊開始連載,單行本說不定已經賣完第一批。就算遇冷,影響的也是再版。反之如果成績好,也能激發大家的購買熱情,也許可以加速再版。”




哦,單行本上市時,他們還可以提前把這消息透露出去,先刺激一波銷量。




吳文軒想,也許老板是打着這主意,所以得知《明報》想轉載後,他非但沒猶豫,還催他趕緊找木人樁談一談,趁早把事情定下來。




《林少英》單行本的首印量,也定得比較高,有三千冊。




文化社沒問題,楊樂怡就更沒問題了。




簽一份合同,和簽兩份合同,對她來說沒差別,錢還能多一些。




哦,是多不少。




《林少英》字數長,出版的話應該是分兩冊,單本零售價三美元。按六千冊算,收入是一萬八千美元。




給楊樂怡的版稅還是百分之八,所以她能到手的版稅是一千四百四十美元。




和英文小說比起來,楊樂怡能拿到的版稅确實不多,但一千多也不是什麽小錢,反正她不嫌少。




今天說定,隔幾天楊樂怡就拿到了出版合同。




請林永年幫忙看過,确定沒問題後,就帶着陳阿蓮去文化社簽了約。




得知楊樂怡是木人樁,文化社上下震驚不已,但他們接受得也很快,雖然題材不同,可嚴格來說,夢裏客和木人樁的文風确實有點像。




只是大家沒想到楊樂怡會在有成績的情況下,換筆名連載《林少英》,才燈下黑沒把兩人聯系到一起。




文化社老板知道這件事,把吳文軒狠狠說了一頓,不過雷聲大雨點小,就是惱他瞞着自己。




真要說他主氣了,其實不至于。




或許有點可惜,如果夢裏客和木人樁是不同的人,以後兩人每年能寫一部華文小說,分別在上下半年連載,《華僑文陣》的銷量就不用愁了。




都是楊樂怡,別說一年兩本,以後每年能在他們雜志連載一本小說,都算燒高香了。




高興也有,《阿珍的故事》完結後,楊樂怡遲遲不寫新小說,讓他很擔心她不打算再寫華文小說了。




也想過她是不是不能駕馭其他題材,又怕繼續寫華人主活,成績不如《阿珍的故事》才不動筆?




如今他确定了,楊樂怡是真有才華,不管寫什麽題材都能火。




她願意繼續在《華僑文陣》連載,也能說明他們雜志和她關系好,雖然不知道她什麽時候寫新的華文小說,但他相信,他們雜志一定能争取到連載!




《林少英》已經連載九個月,這期間《華僑文陣》銷量穩步上升,文化社的廣告收入也越來越高,經濟狀況非常好。




和《阿珍的故事》一樣,簽完合同,文化社就把版稅結給了楊樂怡。




拿到錢,楊樂怡再一次感慨,小作坊有小作坊的好啊。




別的不說,在給錢痛快這方面,文化社真比那些大規模的雜志社出版社強很多。只可惜在美華人太少,雜志受衆有限,開不起高稿費。




随着《林少英》出版合同簽訂,文化社也通過電話,和遠在香江的《明報》談好了轉載事宜。




其實轉載合作這事不歸文化社管,而應該由經紀人負責。




但楊樂怡只跟黛拉簽了英文小說的代理權,而且就算讓她負責,她不會華文或者粵語,更沒有這方面的人脈,讓她來談,不一定比找文化社更好。




當然楊樂怡自己也可以談,但在這時候,香江小報偷偷轉載北美華人作者的文章,和北美華人報刊,偷偷轉載香江作者的小說,且不給稿費的事并不少見。




兩地距離太遠,就算作者發現這種事,也很容易鞭長莫及。




《明報》當然不是無良小報,否則編輯看中《林少英》後,不會費心思找上文化社。但個人對單位,總顯得弱勢。




而且《華僑文陣》在香江雖然沒名氣,但明報和充當中間人的華文報紙長期有合作,就算編輯動歪心思,也要考慮文化社好不好惹。




文化社也願意幫忙促成這件事,楊樂怡就放手讓吳文軒去談了。




反正最終的合同條款,有林永年把關,也需要她點頭,才能達成合作。




她也不讓吳文軒白幫忙,提前說好了,按經紀人待遇給他抽成。對文化社來說,這錢不多,但對吳文軒而言,能抵一星期工資了。




楊樂怡點頭後,吳文軒很快給香江去了個電話。




這時候國際電話不便宜,美國打給香江,前三分鐘十二美元,之後每多通話一分鐘,就要四美元,不足一分鐘,也按一分鐘計算。




香江打到美國也一樣,兌換成美元看着可能還好,但這時候打電話都是撥出方付費。




這不是談成後能賺幾千上萬美金的大主意,加上兩地有時差,經過簡單溝通,确定意向後,剩餘談判換成信件方式進行。




這時候兩地已經有空郵,但單程也要一到兩周時間,所以暑假結束能敲定這件事都算快的。




楊樂怡并不着急,穿到這個年代,她已經習慣什麽都慢的工作節奏。而且這事成了是錦上添花,沒成也不會是雪上加霜,她有足夠的耐心。




比起轉載合同什麽時候定下來,她更關注《林少英》大結局刊載後反響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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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




二更合一,二十個紅包,明天見~

— 本章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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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在唐人街寫小說開始[六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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