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1章 《林少英》
給自己一段不被打擾的時光
第31章 《林少英》
吳文軒也是沒想到, 說好了三個月之後寫華文小說,結果三月之後又三月,這都快八月了, 楊樂怡的稿子都沒送過來。
要不是顧忌着楊家只有母女三個,他一個中年男人, 頻繁上門不太合适, 他早就上門催搞了。
不好随便上門,他只好多打幾個電話。
好在功夫不負苦心人,他終于把楊樂怡催來了。
隔天在文化社見到楊樂怡,吳文軒簡直想對着她喊祖宗:“你可算是來了, 我們全社上下盼你的稿子,盼得黃花菜都涼了。”
楊樂怡面露心虛。
其實新文她寫得還算順暢, 已經存到快十萬字了。
只是寫的內容可能有點争議, 她不想受影響, 就一直拖着沒來交稿。要不是吳文軒電話打得實在勤,她都想等寫完了再說, 也免得發出來後狀态受影響。
不等吳文軒往下抱怨, 楊樂怡拿出準備好的文稿。
雖然楊樂怡已經在學怎麽用打字機——因為英文雜志只接收打字稿, 《伊利湖殺人事件》投稿過程中, 楊樂怡都是自己謄抄好, 到打字店請人打印稿件。
這個時期美國打字店很普遍,收費已經标準化,但總的來說不便宜,一頁單倍行距的文稿, 收費在1到1.5美元之間,雙倍行距便宜點,可一頁最便宜也要0.75美元。
此時美國一頁文稿, 可不是後世概念裏的正反兩面,而是只算正面,投稿也不接受雙面有字的稿件。
一萬詞的文稿,打出來是四十頁左右。
也就是說,楊樂怡每次投稿,光找人打稿子,就要花費三十美元。
就這還要排期,想要加急,當天拿到稿子,至少要再加一半費用。
了解清楚後,楊樂怡覺得她都想開打字店了。
但這時候打字機不便宜,最基礎的手動款都要七八十美元,稍微好點的要上百,如果想要電動的,兩百美元起步。
打字店通常手動電動打字機都有,光這一塊投入都要一千多美元。加上裝修、辦公桌椅、租金、紙張等七七八八的投入,多的不說,兩千美元是要的。
楊樂怡算算存款,很快歇了這心思。
雖然不再惦記着開店,但楊樂怡算了算謄抄稿件花費的時間,覺得還是學會用打字機更方便。
她觀察過,打字機鍵盤的布局和後世常見的電腦鍵盤差不多,只是使用上沒那麽方便,也沒有删除回車鍵,一旦錯了,整張都要重來。
因此,雖然這個時期,紐約大多數市裏圖書館基本都有打字機借用業務,費用也不貴,通常二十五美分就能借用半小時。
但普通人想成為打字員依然很難,新人學習打字,從生疏到熟練需要大量的練習,借用打字機的費用,和學習過程中浪費的紙張、複寫紙、墨帶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更麻煩的是,西方是個巨大的人情社會,哪怕是六十年代的現在,想找個體面點的工作都需要推薦信。
沒有推薦信,你連面試的資格都沒有。
作為普通人,就算花了錢學會了技能,最後也不一定能找到合适的工作。
不過楊樂怡沒有這些顧慮,她不需要找工作,借用打字機,購買紙張的開支她也承擔得起。
《伊利湖殺人事件》過稿後,購買電動打字機對她來說也毫無壓力。
所以放假後除了練拳和寫小說,她每周還會花幾個小時去圖書館學習打字,她打算在寫下一本英文小說前,買一臺打字機,修改過程中就不手抄了,直接上機器。
之所以要到下本英文小說才能用上新學的技能,是這時候的英文打字機和華文打字機并不通用。
英文打字機只有二十六個字母,華文打字機的鍵盤卻由幾千個鉛字組成,過程中需要有專人撿字。
就操作來說,華文打字機不能說難懂,但用起來确實瑣碎。
而且這種打字機價格不便宜,基本只有報社、或者大的機構才有。
也因為這樣,華文報刊接收投稿并不要求打字稿,當然,他們對手寫稿也是有點要求的,字不能太醜,格式也要符合标準。
楊樂怡把前十萬字的文稿都帶來了,字數太多,吳文軒又催得急,修改後她懶得再謄抄一遍,直接都交給他。
吳文軒沒在意修改部分,将文稿從頭快速翻到尾,不敢置信地問:“你已經寫了這麽多?”
半,九月之前能寫完,改完後我沒有重新謄抄,沒事吧?”
“沒事沒事。”吳文軒喜不自禁,“你應該早點把稿子送過來,我以為、以為……”以為楊樂怡放假光顧着玩,一個字沒動呢。
楊樂怡點點頭,說道
“行,夢裏客的名氣,這篇小說不管寫得怎麽樣,文化社都會刊載。但楊樂怡都這麽說了,他自然不會推拒,
“林少英。”
看着首頁三個大字,吳文軒擡頭問,“”
楊樂怡說:“我覺得夠了。”
吳文軒只是提這麽一嘴,見楊樂怡主意已定便不多說,繼續往下看。
雖然題材截然不同,但吳文軒覺得這篇小說有《阿珍的故事》的影子,可哪裏像,他一時半會又有點說不清。
帶着疑惑,吳文軒迅速看完前一萬字,心裏也有了答案。
是文風。
文風是什麽,誰也說不清,但風格獨特又鮮明的作者,就算換了筆名,寫截然不同的題材,讀者也能通過文風認出來。
但文風不是誰都有的,有的人可能寫了一輩子,文風依然模糊,有的人初出茅廬,文風已經讓人印象深刻。
可以确定的是,當紅作家大多風格鮮明。
楊樂怡的風格是用詞精準,描寫精煉但很生動。而且不管是什麽題材,由她寫出來都是輕快,不,這麽形容不太準确。
應該說溫柔,但溫柔是表象,內裏透着絲絲冷酷。
《林少英》這篇小說,他初看覺得應該是沉重的,可往後看,發現并不壓抑,甚至偶爾的幽默能讓人笑出聲。
可笑過以後,他的心情又有些沉重。
因為這篇小說輕松的表象下,反映出來的問題很尖銳,每個讓他覺得有趣的瞬間,細想下來都像是在問“憑什麽”。
聯系現實,吳文軒想他知道,楊樂怡為什麽一定要寫這本小說了。
從他第一次,或者說楊志明去世後,再接觸楊樂怡,就覺得這孩子心智過分成熟。
她的心智成熟,不僅體現在小說裏,從她報名參加SHSAT考試,到她拜師學拳,再到堅持寫英文小說,可以看出她聰明且清醒。
所以她能敏銳地發現和平表象下的冷酷,這樣的清醒成就了她特有的文風。
但很多時候,越清醒的人越痛苦。
吳文軒放下稿件,想勸勸楊樂怡,可張張嘴又不知道該說什麽。最終只嘆一口氣,說:“這個故事寫得很好,刊載出來成績應該不會差,稿費……”
“吳叔叔,”楊樂怡打斷吳文軒,說道,“我建議你再往後看看。”
吳文軒聲音頓住,疑惑看向楊樂怡,半分鐘後,終于從她嚴肅的表情中察覺出不尋常,猶豫道:“那……我再看看。”
“嗯。”
吳文軒繼續往後看,随着年紀漸大,父親對林少英的管教也越來越嚴格,開篇的溫情也漸漸褪去。
看到林少英學武的事再次暴露,林父震怒,決定給她說門親事,吳文軒毫不驚訝。他是那個年代過來的,見過類似的事。
他只是驚訝林父挑選的家庭如此保守,雖然前面他一直阻撓林少英學武,但林家就這麽大,林少英偷偷學這事不可能瞞得住。
吳文軒以為,林少英能堅持學下來,除了自身堅韌,也和林父态度沒那麽堅決有關。可他給女兒挑這樣一門親事,又似乎是真的想讓女兒守規矩。
林少英顯然不可能照他想的那樣,定了親就認命……果然,她很快決定逃婚離開家。
翻頁時,吳文軒想到後面的劇情。
可能是林少英大展拳腳,名聲漸漸響亮,終于獲得家裏認可。也可能是歷盡磨難,林少英越發堅定自己的選擇,終于成就自己的道。
但——
吳文軒一口茶水噴出,劇烈咳嗽起來,好不容易緩和些,便急忙問:“你怎麽知道二四寨?”
二四寨,是民國時期羊城中檔妓院的別稱,來源是政府規定的過夜費為2.4銀元。
如果楊樂怡是中年人,吳文軒不會驚訝她知道這個,唐人街住戶多是粵省人,上了年紀的人,不少年輕時去過羊城。
可楊樂怡才多大,就算是算虛歲,她今年也不過十五,她怎麽會知道這些?!
楊樂怡面不改色回答:“從書上看到的。”
“什麽書?”
“忘了,可能是圖書館裏的資料書,也可能是雜書?”楊樂怡問,“吳叔叔,我不能寫這個嗎?”
“不是,只是……”
如果楊樂怡是個成年人,吳文軒再驚訝也不會說什麽,可她年紀這麽小,要是讓別人知道,可能不太好。
吳文軒思考着措辭問:“你怎麽……會寫主角被賣進二四寨?”
吳文軒的問題,就是楊樂怡遲遲沒來交稿的原因,她是女生,年紀又小,所以在大人眼裏,她應該是單純的,很多東西不該知道,更不該寫。
可就算她不是穿越的,她也是個智商正常的少年人,又不是生活在真空裏,怎麽可能什麽都不懂?
原身小的時候,住的公寓對面就住着兩個年紀大的妓、女,街坊鄰居提起她們,言語裏滿是鄙薄,好像她們賣身是因為自甘堕落。
可她們真的是自甘堕落嗎?
當然不是,四十年代以前,唐人街裏的那些妓、女,大多是被販賣來的,而賣她們的可能是人販子,也可能是她們的親人。
她們到了唐人街,會被堂口那些人控制,被迫出賣自己。
而那些堂口成員都是什麽人?
是男人,是唐人街那些老頑固口中,為了保護女人而學武的男人。
因此,楊樂怡一直對唐人街那些老頑固口口聲聲的規矩嗤之以鼻,這也是她寫這篇小說的初衷。
原本楊樂怡打算把這段劇情放到後面,離開家後,林少英見到惡霸欺人,軍閥盤剝,戰火紛飛,生靈塗炭。
再想到家鄉那些拳師,偏居一隅,為了地盤利益争鬥不止,過往受到的教育被全盤推翻,更确定父親是錯的。
但動筆後,楊樂怡發現這樣寫重點偏了,文章主旨變成了學武之人應該怎樣救國、
如果楊樂怡是穿越到民國,戰火紛飛的年代,她可能會選擇這個主旨。但戰争已經結束,雖然祖國現在還很落後,可終有一天它會變得強大起來。
此時,她更想寫的是,功夫傳男不傳女,究竟是因為規矩,還是出于私心?
雖然女主敢于反抗父親的權威,但她在那樣保守的環境下長大,接受的也是傳統教育,難免會受到影響。
所以雖然她逃婚離開了家,但随着擺脫父親的控制,想起家庭的溫暖,難免會自我懷疑,想錯的是不是她。
她太不聽話了。
甚至思想打架,猶豫要不要回家。
這樣的思想拉扯,持續到她被賣進二四寨。在這裏,她的人生觀受到了沖擊。
被賣進二四寨之前,父親、身邊師叔伯告訴她的,都是男人學武是為了保護家人。但在這裏,她只看到了學武的男人,對手無縛雞之力的女人的壓迫。
和早年唐人街的妓、院被堂口控制一樣,民國時期羊城的那些大大小小的妓院,裏面的女人大多是被拐賣,或者乾脆是被家裏人賣進去的。
而妓、院的背後,也有大大小小的幫派。
幫派成員中有,有不少是學武之人。
但他們不是父親師叔口中行俠仗義的英雄,他們是壓迫者,不讓被賣進去的女人外逃,逼迫她們出賣自己的同時,自己也是嫖、客之一。
林少英過往的認知在短時間內被打碎,她不再自我懷疑,也徹底斷了回家求原諒的心。
聽完楊樂怡的話,吳文軒沉默許久道:“就算要寫這樣的心裏轉折,也不是一定要寫主角被賣進二四寨吧?可以寫她偶然認識一個妓、女,側面描寫?”
“側面描寫沖擊不夠,只有真正看到,她才會對前十幾年接受的教育産生懷疑。”
吳文軒這麽提議,無非是覺得主角,或者特指女性主角,進過妓、院不好。但楊樂怡并不認為主角別賣進二四寨是值得羞恥的事,或者說,她不應該為此感到羞恥。
該覺得羞恥的,是那些人、販、子,是背後說着民族大義,卻乾着蠅營狗茍勾當的幫派成員。
吳文軒再次嘆氣,她就知道說不動楊樂怡。
他繼續往後看。
雖然剛離家的林少英有點單純,輕信于人以至于被拐賣,但她其實很聰明,醒後沒有直接展示武力,而是和二四寨的老鸨周旋,得到了幾天休息時間。
醒來第一天,林少英就看到了另一個世界,過往認知被盡數推翻,醒悟擁有足夠的武力,才可能主宰自己的命運。
看着二四寨裏那些絕望的女人,她決定做點什麽。
武館大多兼做藥鋪生意,林少英耳濡目染,也知道一些藥理。
她趁淩晨大家都在睡覺,接連偷了幾個嫖、客的錢,将它們分散藏好。又花兩天時間,偷着跑出去配到足量的迷藥,和夠數的車票。
到第四個白天,她将二四寨的老鸨和龜公都迷暈,再把那些女人弄醒,問她們願不願意離開。
願意離開的,林少英給她們一張火車票,并允許她們回房間收拾行李。因為擔心離開也活不下去,而決定留下的,林少英則将她們迷暈。
之後林少英洗劫了老鸨的財物,隐藏在城裏,陸續找到拐賣團夥,和二四寨背後的幫派老大,動手了結了他們的性命。
看到這裏,吳文軒眼皮一跳。
他倒不是不能接受主角殺人,雖然武俠小說的主角基本都是正義的,但面對惡人他們不會手軟。
他只是想到開篇的一段劇情,林少英見到家裏幫傭殺雞,不忍心看,被人取笑她看人殺雞都不敢,還學什麽功夫?
離開家才多久,她就能眼也不眨地取人性命了。
但不得不說,劇情還是很痛快的,雖然這兩個人物前期雖然沒有出場,但手下乾的那些事,樁樁件件都有他們的允許,他們确實死不足惜。
武俠嘛,看的就是快意恩仇。
雖然因為華文報紙會定期刊載香江知名武俠作家的小說,這方面的競争挺激烈,楊樂怡這本小說又不是主流武俠,很難在熱度上贏過那些名家作品。
熱度想超過《阿珍的故事》也不容易,雖然現實題材沒有通俗小說受歡迎,但競争也沒那麽激烈。
而且《 阿珍的故事》很貼近唐人街普通人的生活,讓讀者很有代入感,才能意外收獲這麽多讀者。
但《林少英》的劇情不錯,爽度也夠,楊樂怡特有的文風,能讓人沉浸其中。吳文軒認為這個故事成績應該不會太差,連載的話雜志發行量沖不到五位數,拉升一點,漲到四五千不成問題。
就是吧……
吳文軒看一眼文稿,再瞅一眼楊樂怡,棘手得“嘶”了聲。
見他欲言又止,楊樂怡說:“吳叔叔,你有話可以直接說。”
吳文軒長出口氣說:“樂怡,我不是覺得你不該寫這個劇情,不,看之前我确實覺得不太合适,但看完後我承認你說得對,這麽寫确實更有沖擊,主角的心理轉變也更合理。但人言可畏,我能理解你,其他人不一定能理解,你明白吧?”
“明白。”楊樂怡點頭,“吳叔叔你的意思是?”
吳文軒沒有立刻回答,想了想問:“有其他人知道你的筆名嗎?”
“有幾個人。”
“我建議你換個筆名發這篇小說。”吳文軒沒問楊樂怡認為知道她筆名的人可不可靠,既然知道的人不多,說明知道的人都是她認為比較可靠的。
但人心難測,有些人現在可靠,卻不一定能一直可靠下去。
楊樂怡寫的這個劇情,如果是成年人,或者說成年男性來寫,沒人會覺得有問題。可一旦傳開是她寫的,贊譽可能會變成诋毀。
他欣賞楊樂怡的天賦,不希望她因為诋毀而放棄寫作。
楊樂怡換了筆名後,文化社這邊她也可以幫忙瞞住,反正其他人只知道她準備寫的是武俠小說。
這幾個月,華僑文陣也陸續刊登了幾篇通俗小說,說是其他作者投稿,不會突兀。
但這樣一來,提高稿費标準是不太可能了,最多按她上一本的最高稿費給她算。
也不用擔心文化社老板知道後追問,他可以給她擔保,說她是老作者,不想被人知道是誰才換筆名。
他在文化社乾了這麽多年,這點信譽還是有的,只是一本小說,老板不至于刨根問題。
楊樂怡不是不知世事的小孩子,清楚吳文軒提這個建議沒什麽私心,是真的在為她考慮。
而對她個人而言,寫這個故事本身也不是為了錢。
想要錢,她繼續寫英文小說就好了,退一步還可以寫主流武俠,掙的肯定比現在這個故事多。
她寫這個故事,是因為不甘于現狀,不滿唐人街裏那些所謂的老規矩,也是遺憾像陳師傅這樣的人被埋沒。
她希望這個故事刊載出來後,能改變一些現狀。
雖然理智上知道這很難,但楊樂怡始終覺得,很多事不去做就不會發生,努力了才會有希望。
當然表達歸表達,楊樂怡也不想因為這個故事惹上流言蜚語。
只有她一個人還好說,她有錢了,完全可以搬離唐人街,眼不見為淨。但陳阿蓮和楊寶怡一個在唐人街工作,一個學校在這裏,就算搬走也要每天來這裏上班和上學,短時間內很難躲開。
少拿點錢,也少點麻煩,楊樂怡是願意的。
她沒怎麽猶豫,直接同意了吳文軒的提議。想到《林少英》是俠技小說,考慮幾秒,寫下新的筆名——木人樁。
離開時,楊樂怡沒帶前兩萬字的文稿,也沒拿稿費,為了避免文化社裏有人認出楊樂怡的筆記,吳文軒要找人謄抄一遍她的稿件,才能走後續流程。
不過就兩萬字,謄抄用不着太久,文化社規模小,程序也簡單,吳文軒還是主編,沒幾天,楊樂怡就拿回了給吳文軒的稿子,和前兩萬字的稿費。
同時吳文軒告訴楊樂怡,《林少英》從八月開始刊載,每期還是兩萬字,後面她每月交兩萬的稿子就行。
随着《林少英》的連載确定下來,時間也來到了八月。
因為上期雜志加印的八萬冊順利賣完,這期雜志的發行量直接提高到了二十五萬,和《EQMM》一個級別。
消息傳開,同行紛紛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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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
二更合一。
因為雜志是月刊,所以先更一章新小說文中文,但偵探小說還沒結束,再走兩章劇情,會連着三章更完這個故事。
繼續二十個紅包,明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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