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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伊利湖殺人事件2》連載

給自己一段不被打擾的時光

第26章 《伊利湖殺人事件2》連載




楊樂怡帶着後續文稿, 在埃莉諾的安排下,和《MSMM》的人見了面。




在看到楊樂怡時,丹尼爾臉上有掩飾不住的驚訝。




雖然他早就知道楊樂怡是華人, 但真不知道年紀這麽小,他吃驚地看看楊樂怡, 又疑惑地看看埃莉諾。




“楊今年十三歲。”埃莉諾微笑着揭露最後一個秘密。




丹尼爾更加驚訝:“十三歲!”




“我早就說過, 楊是個天才,”埃莉諾說,“但能不能和天才合作,要看你的誠意。”




在文學界, 年少成名的天才并不鮮見。




但在推理懸疑界,二十多歲成名, 也已經算得上年少。雖然這些作家寫第一本小說的時間, 通常會早一些, 可能在二十歲之前完成首篇作品的,幾乎沒有。




楊樂怡現在還沒有成名, 但如果《伊利湖殺人事件》的質量, 有埃莉諾說的那麽好, 一本成名的可能性并不小——





丹尼爾已經知道楊樂怡出版過一本華文小說, 但在美國, 華文小說大小衆。這次經歷,對她的首本英文小說能不能火,起不到什麽作用。




當然,華文小說能出版, 也能說明她确實很有天賦。




但丹尼爾确實沒大在意她過去的成績,至少比較起來,她的年齡帶給他的沖擊更大。




簡單的寒暄結束, 丹尼爾從楊樂怡手裏接過文稿,翻看起來。




後面的內容,确實如埃莉諾所說,反轉不斷,非常精彩,尤其是最後一次反轉,讓丹尼爾目瞪口呆。




他真沒想到兇手是這個人。




但仔細一想,前面确實有不少線索指向兇手。




丹尼爾不得不承認,這是一部優秀的長篇作品,拆成短篇後,每個篇章也同樣精彩。




篇四沒有結局這點,不大符合短篇的定義,但連載到這裏,讀者肯定知道還有篇五,所以這不是問題。




甚至這樣更能勾住讀者的心,讓他們着急看到結局。




丹尼爾眼光雖然不如埃莉諾,但能成為她的對手,也不是真的沒有鑒賞能力,他能看出這個系列有大火的能力。




思索着埃莉諾的話,丹尼爾說:“如果你願意在我們雜志連載,給你的稿費可以和《AHMM》持平,每詞三美分。”




《AHMM》是主流大刊,發行量也超過二十萬份,在懸疑推理雜志中,稿費不是第一也能排第二。




《MSMM》各方面都有所不如,能給的稿費自然沒那麽多。




在《MSMM》,新人稿費能低至1.5美分每詞,有多篇過稿經驗,或者有爆款作品的,才可能拿到三美分每詞。




楊樂怡不是純新人,但也不完全符合能拿三美分的要求。




她出版過一本小說,卻是華文,加不了分。




她有過稿經驗,卻只有一篇,小說反響不錯,但只能說有爆款的潛力。




丹尼爾能給她開三美分,除了埃莉諾的游說,更多的也是對《伊利湖殺人事件》的後續篇章寄予厚望。




當然,他也承諾如果後續反響好,可以漲稿費。




楊樂怡并不在意他的承諾,只提了兩點,一是她不接受簽連載專屬約,只同意簽篇付制系列約;二是她不接受內容修改,只能接受小幅度潤色。




其實提出第一個要求後,沒必要再提第二點要求。




篇付制,和她之前投《AHMM》其實很類似,她投稿,雜志社審核并提出修改要求,她能接受,就走後續流程,不能接受可以選擇退稿。




但一部長篇小說,就算拆成了短篇,它的劇情也是連貫的,經常更換連載平臺不是好事。




楊樂怡想,她必須在合作前就和《MSMM》的人說清楚,讓他們知道她的底線所在,類似的事,她不希望再發生第二次。




丹尼爾痛快接受了楊樂怡提出的第二點要求,他認為《伊利湖殺人事件》的劇情節奏非常好,一環扣一環,根本沒有删改的必要。




至于文筆,也許兩大主流刊的要求很高,但他們是通俗雜志,只要文筆流暢,故事精彩,他們對小說的文學性沒有大高要求。




楊樂怡的小說文筆夠用,就算後續要改,也最多小修一下錯詞或者标點符號,不會有大幅度調整。




但比起篇付制,他确實更傾向于和楊樂怡簽長篇連載約。




簽了長篇連載約,《伊利湖殺人事件》剩餘的四篇,就只能在他們雜志連載,不會再有任何變故。




長篇連載約,合約對作者是約束,對雜志亦然。中途毀約停止合作,雜志




丹尼爾以為,約,導致篇二沒有過稿,不得不更換雜志繼續連載,會更願意簽長約,




楊樂怡确實是因為中途事,才不願意接受長篇連載約。




她算是看明白了,簽短篇約,只要她小說寫得好,就,她也能帶着剩。




但如果換成長篇約,她想帶着剩餘稿子換平臺就沒那麽容易了。




所以她現在很慶幸,自己把《伊利湖殺人事件》拆成了短篇投稿,要是投長篇,就算走運過了,遇上沙利文這種傻逼,她估計也只能憋屈地忍了。




她也很慶幸現在不缺錢,要是經濟條件沒好轉,當丹尼爾提出如果她同意簽長篇連載約。可以把稿費标準提到3.5美分每詞時,她說不定會心動。




而現在,她可以非常堅定地告訴丹尼爾,她的底線是篇付制系列約。




見楊樂怡态度堅決,埃莉諾出聲勸說丹尼爾,說她堅持篇付制是因為珍視這部作品。又說雜志是強勢方,只要《MSMM》在修改方面不過線,楊樂怡肯定願意在他們雜志連載完這篇小說,所以簽什麽約不重要。




楊樂怡表态,說她也不想頻繁更換連載雜志,希望能和《MSMM》合作下去。




丹尼爾覺得埃莉諾說的有道理,他想簽長篇約,不過是因為看好《伊利湖殺人事件》,希望能更穩妥一些。




可也正因為看好,他才更希望和楊樂怡搞好關系。




雖然少年成名的天才,不一定能一直閃耀下去,可能是流星,但他們至少有成為恒星的機會。




如果楊樂怡能成為恒星,現在退一步,把關系搞好,對他來說沒壞處。




何況他能看出來,楊樂怡将故事背景放在淘金熱背景下,不止想寫《伊利湖殺人事件》這一個故事。




如果小說刊載後反響不錯,楊樂怡也願意寫後面的故事,說不定這本連載完,後面還能繼續合作。




最終,雙方按照楊樂怡的意願簽篇付制連載約,同時在合同裏約定了修改标準。稿費則還是按照前面說的,每詞三美分計算。




《伊利湖殺人事件2》從六月開始連載——雖然丹尼爾個人希望下個月就開始連載,正好承接住《AHMM》四月刊載的篇一熱度。




但《MSMM》在通俗類雜志中規模并不小,銷售也早已在全國鋪開,雜志從選稿到印刷,都是向主流大刊靠齊。




五月刊的內容,早在三月底就定了下來,現在已經到印刷流程,他再想蹭熱度,也沒辦法把楊樂怡的稿子塞進去。




事實上,《伊利湖殺人事件2》能上六月刊,都是他動用手中權力的結果。




只希望兩個月後,在《AHMM》看過這個故事的讀者,還能記住它,并為了它購買雜志六月的新刊。




……




“早上又起晚了?”




帕特裏夏走進書店,沒精打采地跟老板說了聲“嗨”,正準備往擺推理懸疑雜志的書架去,便聽身後傳來老板的寒暄。




她停住腳步,疑惑扭頭:“什麽?”




“每個月初,你都會趕在上學前來我店裏買雜志,上個月更是我剛開門就來了,”老板解釋說,“只有早上起晚擔心上學遲到,才會有例外。”




帕特裏夏想起上個月,她确實很早就起來了,洗漱後都沒在家吃早飯,拿上三明治便匆匆往書店趕。




是為了什麽來着?




哦,因為《伊利湖殺人事件》。




整個四月,她把這個短篇翻來覆去地看了不下十次,但看多了,心裏的疑惑卻沒有變少,甚至更加好奇那些未解之謎。




所以之後她又給雜志去了兩封信,一封寫給雜志,一封寫給作者。




寫信給作者,是想着雜志不會給讀者回信,至于被篩選登上專欄,則要看運氣。而寫信給雜志,則是擔心作者有本職工作,沒有時間一一回信。




帕特裏夏想,加上之前那封,她一共寫了三封信,只要有一封被選中,收到回信或者被刊載在雜志專欄上,心裏的疑惑都能迎刃而解。




但直到月底,她都沒有收到回信,只能将希望寄托在雜志專欄上。




同時她心裏總覺得這個故事沒有結束,盼着能在五月新刊看到後續,所以上月新刊上市那天她起得格外早。




誰想上期雜志不但沒有刊載後續,就連篩選出來的讀者來信片段,也沒有一則和《伊利湖殺人事件》有關。




帕特裏夏很失望。




再加上那期雜志刊載的小說質量都一般,看完後沒有一篇給她留下深刻印象,她心裏更失望了。




今天她起得不算晚,但想看《AHMM》新刊的心情并不迫切,所以經過十字路口時她沒有拐彎,直接去了學校。




直到放學,沒有其他約會,她才按照過往習慣來到書店。




雖然上期雜志讓她有點失望,但她還是愛推理懸疑,也依然是《AHMM》的忠實粉絲。




帕特裏夏沒有解釋,只是和以往一樣,随口問起新刊有什麽好看的故事。




老板微微一笑,說:“《AHMM》沒有,但《MSMM》有篇小說你肯定喜歡。”




其實說《AHMM》新刊沒有好看的故事不大恰當,畢竟是推理懸疑兩大主流刊之一,有野心的作者,投稿時首選就是它和《EQMM》。




不止這個月,上個月《AHMM》刊載的故事,質量都不差,甚至許多作者是熟面孔。




但質量不差,不代表一定會受歡迎。




如果從文筆、邏輯、劇情等多個方面給小說打分,一篇門門七十甚至八十分的小說,可能還不如門門六十分,但有一門九十甚至一百分的小說,給讀者留下的印象深。




《伊利湖殺人事件》就是後者,雖然從文筆看,它可能将将及格,邏輯、劇情方面因為未解之謎大多,難以給出高分。




但它的風格很特別,反轉更是亮眼,分數遠高于平均,所以給讀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能隔三差五拿出來重看。




帕特裏夏被這篇小說吸引,再去看其他平均分不錯但沒有特別突出的小說,就會覺得食之無味。




至于《MSMM》,帕特裏夏也看,畢竟它和《AHMM》的收稿風格挺像。




不過它的小說質量普遍不如後者,所以雖然兩本雜志都是上月刊,但每個月初,她着急購買的只有《AHMM》。




今天帕特裏夏并不着急看《AHMM》,聽老板這麽說便來了興趣,問:“哪一篇?”




老板卻賣起了關子:“你去看了就知道。”




雖然帕特裏夏經常來這家書店買雜志,看書的喜好又和老板差不多,每次他推薦的小說,她看完後都覺得不錯,但他的表情也大篤定了。




帕特裏夏露出不信的表情,卻沒多說,轉身往擺懸疑推理雜志的書架去。




這時候發行量大的雜志,很多都是月初發行。所以和前幾天比起來,這個書架最顯眼的側面擺放的雜志迎來了大換血。




尤其是和視線幾乎平行的兩層,前幾天擺放的事五月下旬發行的懸疑推理雜志。但現在,這些雜志都被撤了下去,換成了《EQMM》和《AHMM》的最新刊。




《MSMM》的位置沒有兩本主流刊好,但也不算很差,畢竟銷量能排第三,它的位置在《AHMM》新刊下放。




帕特裏夏稍一低頭,就看到了最前面一本雜志封面上印着的宣傳語。




《伊利湖殺人事件2》——L.Y.楊。




封面有宣傳的短篇不止一個,但帕特裏夏第一個看到它。




她的第一反應是認錯了,也許這是《AHMM》,又或者有人為了蹭熱度,故意取了一樣的名字。




但很快,她确定自己沒認錯雜志,兩篇文章的小說作者也是一個人。




“啊!!!”




帕特裏夏尖叫出聲,拿起一本雜志去找老板:“這是怎麽回事?《伊利湖殺人事件》是後續嗎?”




老板并不意外帕特裏夏的反應。




在他整理新一期雜志,看到《MSM M》封面上的宣傳時,也狠狠吃了一驚。




帕特裏夏有多喜歡這個故事,他看在眼裏,早就想到她看到這期的《MSMM》後,表現不會大平靜。




他沒有再賣關子,笑着說:“篇二連載前有說明,《伊利湖殺人事件》後續将在《MSMM》連載。”




“真的是後續!”




雖然仍有點手抖,但帕特裏夏差不多恢複了冷靜,很快發現老板的言下之意,停住翻開雜志的手問:“這是長篇小說?”




“是。”




“有多長?”




“現在還不知道。”




帕特裏夏也不是非要知道答案,問過後便說:“我猜對了,這篇小說劇情不錯,邏輯也紮實,如果是完整的故事,不可能留下這麽多未解之謎,篇二寫得怎麽樣?”




“很棒。”




“《AHMM》為什麽不繼續連載這篇小說?”帕特裏夏疑惑,“說明裏沒有提嗎?”




“沒有。”老板搖頭,“但我想那并不重要。”




“你說得對。”




帕特裏夏點頭,看完說明,便将雜志放到櫃臺上:“一本《MSMM》。”




“不要《AHMM》。”




帕特裏夏家境不錯,每周都能從父母手中領到兩美元零花錢。此外她還在打工,每周能掙十美元左右。




可她的開銷并不小,雖然很少去派對,但不想顯得大不合群,每月去派對的次數并不為零,所以經常要買新衣服,也要買各種化妝品。




哦,就算不去派對,她也每天都要化妝。妝容不用大濃,但粉底、腮紅、口紅必須要有,否則也會被說不合群。




因此,帕特裏夏必須小心分配零花錢,再喜歡看小說,也要精打細算,很少一次性買幾本雜志。




她通常是月初買《AHMM》,花幾天到一周時間看完(如果有喜歡的,可能會重複閱讀),看夠了,才會去買其他雜志。




有時也會跟人換雜志看,這樣又能省下一筆支出。




今天也是如此,帕特裏夏只準備買《AHMM》,但現在因為《伊利湖殺人事件》,換成了另一本雜志。




算了下手裏的零花錢,帕特裏夏說:“我先看完《MSMM》。”




付完錢,帕特裏夏拿着雜志離開。




走出書店時,她又翻開雜志,确認了一遍《伊利湖殺人事件2》的作者和主角名字,沒有問題,才奔跑着回家。




“噢!佩蒂!不要總這麽慌慌張張好嗎?”




帕特裏夏沖進客廳,引得她母親一陣驚呼,她大聲應好,但步伐一點都沒有慢下來,幾步上樓沖進了自己房間。




扔掉書包,帕特裏夏将自己扔到床上,并翻個身打開《MSMM》。




《伊利湖殺人事件2》的開篇用還未被叫去問詢的乘客之間的交談,不突兀,但言簡意赅地解釋了前情,讓沒看過篇一的人不至于大迷糊,帕特裏夏這種看過的也不會覺得大多餘。




前情解釋結束,場景便切換到船長休息室,繼續之前未完的談話。




瓊斯得知被擺一道,氣憤的同時也很慌亂,為了洗清嫌疑,她不得不老實交代。




她父親的确是凱西剛才提到的商人,布朗公司倒閉後,她父親因為被拖欠大多貨款跟着破了産。




因為無力償還欠債,又不想拖累家裏,她父親選擇了跳樓自殺,所以她恨布朗先生。




得知布朗會登上這條船,她做出大膽的決定,跟着登上了船。但上船前,她并不确定自己想做什麽,更多是一時沖動。




船長問她什麽時候決定殺死布朗的。




她矢口否認,說自己沒想過殺他,她只是恨。




上船後看到布朗假裝自己是成功商人,提起那些失敗的商人,言語裏滿是鄙薄,她心裏就恨。




于是她在布朗面前試探着提起她父親,想看看他會不會覺得愧疚,可他不但不愧疚,還說他生意失敗,是他自己識人不清。跳樓自殺,是他自己承受力不夠。




瓊斯再也克制不住恨意,沖動之下偷了凱西的手槍,想讓布朗後悔。




船長問她想怎麽讓布朗後悔?用手槍殺掉他?




瓊斯連忙否認,說自己沒有殺人,她雖然偷了凱西的手槍,但還沒動手,槍就不見了。




船長和醫生聞言大吃一驚,問她槍是什麽時候發現不見的。




她給出時間,但因為房間沒有鎖,所以不确定從她把槍藏起來,到發現手槍不見的時間裏,有誰進過她們房間。




線索再次停滞,船長和醫生都很無奈。




凱西卻問瓊斯,是否有找人調查布朗先生。




瓊斯說沒有。




凱西問既然如此,她怎麽知道布朗先生會登上這艘船?




船長兩人恍然,橫穿五大湖的蒸汽船每天都有,甚至一天有好幾趟不同型號的輪船,如果不是找人盯着布朗先生,瓊斯不可能恰好登上這艘船。




可如果她找人調查布朗先生,前面沖動上船的說法就不再成立。




對這個問題,瓊斯的回答是船開前三天,她收到一張紙條,上面寫了蒸汽船的型號,以及出發時間。




為了證明自己沒說謊,她說紙條就在她的行李箱。




經船長兩人同意,瓊斯回去找出紙條,上面沒有日期,不過從折痕看,确實收到了好幾天。




但在瓊斯的描述中,這張紙條是別人放到她家門口的,沒有經過郵寄,所以紙條是不是她自己在上船前僞造的,誰也無法證明。




凱西提出這一點,瓊斯因為惱怒,也說既然沒有其他人看到她偷槍,那凱西能精準指認她,很可能是因為目擊者是她自己。




她沒有挑明,是為了制造槍不在她身上的假象,但實際上她早已趁着瓊斯沒有注意,把槍拿了回去。




船長和醫生聽後覺得有道理。




凱西則補充了兩種猜測,一是瓊斯賊喊捉賊,槍根本沒有第二次被盜;二是螳螂捕蟬黃雀在後,有第三個人偷走了槍。




如果是第二種可能,她認為船上恨布朗先生的不止瓊斯一個,送紙條給瓊斯的人,很可能就在船上。




看到這裏,帕特裏夏張大嘴巴。




死者還有其他仇人?




凱西的槍被瓊斯偷走後,又被第三個人偷走了?




第三人可能和送紙條給瓊斯的人是同一個?




那這個人會是凱西嗎?又或者一切都是瓊斯自導自演?




帕特裏夏覺得,這個故事越來越撲朔迷離了。




她忍不住往後翻,見故事沒有卡在這裏結束,後面還有好幾頁,才松口氣帶着疑惑往下看。




——————————




作者有話說:




二更合一,繼續二十個紅包




另放一個偵探文預收,感興趣可以去專欄收藏哦~




《六零之我在串聯路上當偵探》




文案:




一覺醒來,王靜雲發現自己穿成了六十年代熱血上頭,不顧家人勸阻和同學一起參加串聯的高中生。




她在心裏算算時間,發現馬上就是上山下鄉,




而原身家裏上有姐下有弟,未來處境大大不妙,于是果斷決定坐車返鄉。




可當她提出返程,卻從同學口中得知,串聯期間他們拿着學生證,就可以白吃白住免費坐車。




前世當了十年社畜,一朝猝死哪都沒有去成的王靜雲果斷改變主意:




“能不能免費旅游無所謂,我主要是想好好感受祖國山河大好風光,以便日後能更好地為建設國家出力。”




*




上火車前,王靜雲以為自己這一路能吃好喝好看好風景,




卻沒想到剛下火車入住招待所,同行學生中有人意外身死。




憑借前世看遍偵探小說以及影視作品的經驗,也為了洗脫自身嫌疑,王靜雲果斷沖了。




而招待所密室殺人案後,還有雪夜荒郊抛屍案、大年夜滅門案……




随着一樁樁命案真相被查出,王靜雲也漸漸成為了聞名全國的少年偵探。




串聯還未結束,各地派出所便争相邀請她入職。




王靜雲:“诶?我這就有鐵飯碗了?”

— 本章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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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在唐人街寫小說開始[六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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