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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華僑文陣》

給自己一段不被打擾的時光

第2章 《華僑文陣》




穿越前,楊樂怡是個網絡寫手。




這麽說有點謙虛,因為出版社在介紹她時,更傾向于說她是網絡人氣作家。她的粉絲在吹捧她時,也更願意稱呼她大神。




但在她本人心裏,她只是一個宅到可以幾個月不出門的網絡寫手。




她運氣不錯,可能也有點才華,寫作十年,出版了八本書,常有作品出現在各種盤點中,算是網絡寫手中混得不錯的,但離大爆出圈始終差了口氣。




對于現狀,楊樂怡算不上焦慮,她在事業上沒有太大野心,有一間屋子,一臺電腦,可以寫出喜歡的故事。




這樣的生活已經很好。




她以為自己會這樣過一輩子,誰知道那天一覺醒來,就從2026年家住滬市的楊怡,變成了1965年家在唐人街的楊樂怡。




好消息,她年輕了十幾歲,變成了一名初中生。




壞消息,她開局就是父親去世,家庭即将跌入斬殺線。





好吧,跌入斬殺線有點誇張。




雖然在美國,失去住房,收入無法覆蓋支出,是跌入斬殺線的前兆。但那針對的是白人,在唐人街,有另一套運行法則。




何況她身處的是1965年的唐人街。




《移民與國籍法》要到今年十月才會被通過,之後會迎來移民潮。但在過去的幾十年裏,因為名額稀少,唐人街人口變化不大。




而唐人街的現有人口,以臺山人為主,然後才是粵省其他地方的人。




換句話說,這個時期唐人街住着的人,大半是老鄉。




除了是老鄉,他們還一起經歷過華人被排擠的困難時期,所以這時期的華人相對團結。人與人之間可能存在小矛盾,但真到困難的時候,願意搭把手的人也多。




像房東蘭姐,她雖然想讓楊家母女三人搬出去,可最後關頭還是松了口,允許她們住到月底,并答應免掉租金。




何況實在不行,她們還可以去住隔斷。




等楊樂怡再大一點,可以進工廠打工,到那時,她們的經濟條件會寬裕很多,也許又能搬回現在住着的公寓。




但進廠絕不是楊樂怡想要的未來,同時她也知道,不想辦法開源,很長一段時間裏,她們這個家都毫無抗風險能力。




一旦有人生病,她們家就會再次陷入困頓。




到那時,能不能熬過去是個問題。




如果沒有一技之長,或者擅長的事需要成本,楊樂怡可能到現在還在頭疼前路該怎麽走。但寫小說有個筆記本,一支筆就夠了,對還是學生的她來說,約等于無成本。




所以在了解清楚穿越後面臨的困境後,楊樂怡很快作出決定——她要繼續前世的事業,寫小說。




但寫什麽,寫出來的故事能不能變現,是個問題。




好在楊樂怡剛穿來那會學期還沒有結束,不懂的她可以直接問老師。同時她又翻閱了不少報紙雜志,對比了各家的錄用門檻以及稿費情況。




論稿費,首選肯定是英文報紙雜志。




比如《星期六晚郵報》,一個兩千到五千詞的短篇,錄用後就算是新人,也能拿到最低一千美元的稿費。




還有《紐約客》,新人寫的短篇也能拿到六百美元左右。




華文報紙稿費就沒那麽高了,短篇通常只能拿到幾十美元的稿費,長篇則按千字算,新人可能低至千字兩美元,有名氣的作者,千字也難有兩位數。




但發行量大的報紙,稿費通常不錯,相應投稿的人也多,編輯部一天能收幾百甚至上千封投稿信,沒有人脈的作者,連審稿的機會都很難得到。




何況楊樂怡前世非英語專業,雖然考了四級,但畢業多年,早忘得差不多了。




穿越後雖然有原身記憶,唐人街對應的中小學也是英文教學,但師資力量薄弱,原身成績不差,可要說英文水平到了能中稿的程度……




楊樂怡臉皮再厚也點不下這個頭。




更不要說這年代還有種族歧視這種現實問題,且她還是個未成年,新人加華人加未成年,三重身份讓她的投稿之路變成了地獄難度。




比較起來,投中華文報紙雜志的概率就要高得多。




很現實的問題,英文報紙稿費多,雖然有種族歧視存在,但總有些報紙對華人相對友好。




比如《紐約客》、《大西洋月刊》,這些雜志都接受華人投稿,也刊登過華人寫的非獵奇題材作品。




而且就算投不中白人辦的報紙,他們也能投華人社區的英文刊物,這些報紙多由大型華人團體創辦,資金相對充裕,給的稿費也過得去。




這麽一層層篩選,願意往華文報刊投稿的人就少了很多,相應的競争也沒那麽激烈。




所以華文報刊不僅對新人友好,還不限制未成年投稿。




最終,楊樂怡在比較了一堆華文報刊的收稿範圍以及稿費後,精心挑選出了華僑文化社創辦的月刊《華僑文陣》。




說是精心挑選,實際上是楊樂怡沒得選。




這時候願意連載小說的華文報刊分兩類,一是各種華文日報的副刊,基本每天都會有兩三個版面連載小說,題材還非常豐富,有武俠,有言情。




但日報副刊連載的小說,大多是從香江、灣島轉載過來的名家作品,很少有本地作者投搞的作品刊載。




這樣可能是因為本地少有寫得好的通俗小說,但不管如何,都能說明過稿不容易。




再就是各類獨立運營的文藝刊,這類雜志過稿容易,但以散文、詩歌為主,短篇小說都收得很少,收長篇小說的更是一個巴掌都能數得過來。




而比起短篇,楊樂怡更擅長寫長篇,三十萬字起步,一百萬字不嫌多的那種。畢竟在她穿越前,十來萬字的小說都算短篇。




短篇也能寫,但總歸沒那麽順手,讓她難有信心。




選擇《華僑文陣》,主要是因為它在收長篇的文藝刊中,名氣算是比較大的,信譽也好,從不拖欠稿費。




楊樂怡準備投稿這件事沒有瞞着家裏人,畢竟瞞了也瞞不住。




唐人街很小,裏面生活的人關系又很緊密,什麽消息都傳得飛快。楊樂怡并不懷疑她前一天去華僑文化社投稿,後一天這事就能傳進陳阿蓮耳朵。




何況這個故事,本來就是以陳阿蓮夫妻為原型寫的。




創作之初,楊樂怡問了陳阿蓮很多過去的事,只是她可能以為女兒是一時興起,故事寫不成,沒太在意。




直到這會楊樂怡說準備去投稿,才有些緊張地問:“是你之前說要寫的那個故事?”




“嗯。”楊樂怡點頭。




“我能看看嗎?”




陳阿蓮問完,不等楊樂怡回答便搖頭說,“算了,我不識字,看了也不懂。”




楊樂怡說:“你想知道具體故事,等晚上你下班,我讀給你聽。”




陳阿蓮有點心動,又有些遲疑:“如果你的稿子被錄用了,會不會有很多人知道那是我和你爸爸?”




“可能不會有很多人知道,”楊樂怡想了想說,“我聽人說《華僑文陣》的發行量在三千左右,主要在紐約、洛杉矶和舊金山的華人社區銷售,在我們唐人街,一期能賣出一千份就很多了。”




這個時期,紐約有三萬多華人,但唐人街內部華人只有兩萬多,另有幾千人聚居在布魯克林、皇後區等地方。




唐人街的兩萬多華人,不可能都認識陳阿蓮夫妻,而認識她的人,不可能都是《華僑文陣》的忠實讀者。




所以楊樂怡認為,能聯想到陳阿蓮身上的人不會太多。




何況楊樂怡寫的這個故事,雖然是以陳阿蓮夫妻為原型,但寫的又不僅是他們兩個人,融合了很多早期來美的華人影子。




陳阿蓮聽後放心下來,但又有些悵然若失。




她不是那種張揚的人,可也正因為這一生太過平凡,她才難以抵抗成為一部小說主角原型的誘惑。




……




吃過早飯,陳阿蓮出門上班。




楊樂怡姐妹比她晚半小時出門,将楊寶怡送到位于勿街的華文學校。




勿街是唐人街核心中的核心地帶,各類公所、會館、同鄉會,還有報社、印刷所都集中在這條街上。




像和華文學校同一棟樓的中華公所,就是紐約最大的華人僑團。




将妹妹送到教室,楊樂怡便下樓往華僑文化社去。




*《華僑文陣》其實是四十年代發行的刊物,四六年就已經停刊。




到六十年代,這類文藝類刊物的稿費也沒這麽高,短篇只能拿到幾美元,長篇基本不收,這部分內容是基于劇情進行的虛構,請勿聯系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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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說:




*《華僑文陣》其實是四十年代發行的刊物,四六年就已經停刊。




到六十年代,這類文藝類刊物的稿費也沒這麽高,短篇只能拿到幾美元,長篇基本不收,這部分內容是基于劇情進行的虛構,請勿聯系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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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依然有紅包掉落,明天見~

— 本章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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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在唐人街寫小說開始[六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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