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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兩份合同

給自己一段不被打擾的時光

第39章 兩份合同




随着給楊樂怡打電話的人中, 說英文的漸漸多起來,移民多年的蘭姐,終于萌生了學英文的心思。




她覺得, 作為房東,總不能每次接到洋人打給租戶的電話, 她都跟人說“sorry sorry”, 再跟人說“wait one wait”吧?




關鍵是她用英文跟人說等一等,人也聽不懂啊。




楊樂怡在家還好,她去隔壁敲門喊一聲就行,要是不在家, 她挂了電話也不知道那頭的人會不會誤會。




多耽誤事啊。




雖然目前來看,沒耽誤什麽事, 但蘭姐覺得, 時代不同了。




以前唐人街很少有人能真正走出去, 那些洋人也不怎麽跟他們華人來往,她會說臺山話, 再勉強能來幾句國語就行。




現在嘛, 光能說幾句國語已經不夠, 她還得能說幾句英文。




至少打電話來的是什麽人, 怎麽告訴對方接電話的人不在, 得搞清楚。





她家的電話費雖然收得比外面便宜點,但一個月下來也能入賬幾美元,是重要的家庭收入來源,她可不能太落後。




蘭姐是個很有行動力的人, 否則她不會踏上當二房東這條路。




當然,經營到現在,這棟公寓已經被蘭姐買下來。




雖然是貸款買的, 因為銀行不給華人批貸,她找的是利息比較高的華人錢莊。但這幾年房價漲得很快,以現在的目光看,她做出買房的決定時,也可以稱得上當機立斷。




在這方面,楊志明和陳阿蓮就不如蘭姐乾脆。




他們夫妻辛苦多年,攢的錢雖然不夠付全款,但如果早幾年能狠狠心貸款買房,到楊志明出事時,就算為了給他治病要賣房,他去世後陳阿蓮手裏也不至于一點錢都剩不下來。




決定好後,蘭姐就找到了楊樂怡,讓她幫忙列一些單詞和短語,死記硬背下來。




她想得很清楚,目前打電話來的洋人都是找楊樂怡的,需要背什麽單詞,記什麽短語,楊樂怡肯定清楚。




何況楊樂怡寫的英文小說都在英文雜志連載了,英文水平肯定高,有最好的,她乾嘛退而求其次找那些英語說的磕磕絆絆的?




聽完蘭姐的想法,楊樂怡覺得,她這麽努力,活該她租房生意越來越紅火!




蘭姐語言天賦不算高,年紀大了,記性也沒那麽好,單詞總是今天記了明天忘。但她時間充足,也足夠努力,一次記不下來她就背兩次,兩次不行就背三次。




到現在,她已經能聽懂電話是不是雜志社的人打來的,以及告訴對方楊樂怡不在家,她會在人回來後告知,并讓她回電。




因為目前有聯系的雜志社有兩家,楊樂怡便多問了一句是男人還是女人打電話來?




如果是男人的聲音,八成是丹尼爾,他雖然是執行主編,按理來說不直接和作者對接,但楊樂怡是特殊情況。




她剛從《AHMM》跳到《MSMM》連載小說時,雜志內部看好她的人不多,一審二審編輯都不是很願意接手和她的聯系工作。




畢竟接過來,小說成績好功勞是丹尼爾的(他們低一個級別,功勞搶不過丹尼爾),但如果成績不好,他們可能要跟着背鍋。




楊樂怡不是普通的換雜志,如果她寫的是沒有關聯的短篇,上一篇在《AHMM》連載,下一篇來了《MSMM》,誰也不會太在意。




推理懸疑雜志就這麽多,而每家雜志每期錄用的稿件有限,與之相對的是作者數量越來越龐大。




成績不夠好,沒能成為雜志簽約作家的作者,在數家雜志跳來跳去是很常見的事。




甚至能在大雜志跳來跳去,都是很讓人羨慕的,這說明他/她雖然沒能成為簽約作家,但才華足夠讓他隔三差五過稿。




這樣的作者,就算一時難出頭,也很容易被作家經紀人看中,推給某一家雜志,或者如果能寫長篇,出版也不是夢。




可楊樂怡是長篇才連載了一期,就換雜志了。




從作者角度看,她自然是厲害的。但從雜志角度看,有點《MSMM》撿《AHMM》不要的作者的意思。




要它是小雜志就算了,月銷量都能上十萬了,還乾這種事,一旦楊樂怡小說反響不好,雜志必然會引起群嘲。




與之相對的,她的小說反響好,被群嘲的就是《AHMM》,而後者也确實被釘在了恥辱柱上。




雜志被群嘲,領導肯定會追責,怡的人,吃挂落很正常,怎麽都逃不開的。




而言,他們不接手楊樂怡,就能不被殃及池魚。形勢未明的情況下,他們。




等小說爆了,他們再想接手,已經搶不過丹尼爾,所以《MSMM》這邊,一




女人的聲音不必問,肯定是埃莉諾,《AHMM》那邊一直都是她在聯系楊樂怡。




蘭姐回答說是個男人,又道




唐人街取英文名的很多,年輕一代也更習慣稱呼英文名,但老一輩更習慣喊華文名字,不太能記住英文名,也不怎麽會讀。




蘭姐讀英文名就有點怪怪的,“爾”發音成了“兒”,但楊樂怡聽得懂,點點頭說:“好,我知道了。”




她說知道了,卻沒有任何去回電話的意思。




蘭姐疑惑問:“你不給他回個電話嗎?”




“不回。”




“他再打電話來怎麽辦?”




“跟平時一樣來,我在家蘭姨你就來喊我一聲,我不在就直接說。”




蘭姐哦了聲說:“但不告訴他,你是故意不接他電話的對吧?”話落想起來,“也是,我這英文水平,你讓我這麽回我也說不出來。”




“你的英文水平怎麽了?我覺得挺好啊,你看唐人街裏跟你這麽大的老太太,有幾個說英文能比你厲害?就是我媽,會說的也沒有你多。”




開過玩笑,楊樂怡解釋說:“這個人坑了我一次,我要讓他知道我不是這麽好惹的,所以暫時不想接他電話。”




蘭姐一聽,眉毛立刻豎了起來:“我就知道這些洋人沒一個好的!以後他再打電話,我不理他了。”




“也不用,該說清楚的還是要說清楚,不能他坑了我,過幾年再說起,變成我态度大變。”楊樂怡說,“你按我剛才說的來就好,不管我回不回電話,電話費都按正常的算。”




說着拿出五美元遞給蘭姐,讓她自己扣。




這個時期,在美國打電話費用不算昂貴。




長途和國際電話确實不便宜,前者白天接打要三四十美分一分鐘,後者則一分鐘要兩三美元。但市內通話收費不高,按次收費,每次十美分,沒有時長限制。




家裏有電話機的,通常會辦理包月,每月只需要五美元,市內就能随便打,長途等到晚上或者周末打還有折扣。




蘭姐在家裏裝電話,一是想借此吸引更多租客,租戶在她這裏打電話,單次只需要五美分;




二也是想多掙一點,這個公寓有五層,每層住五到七戶,不算底商,一共住着二十來戶。




每個家庭,每個月打兩通電話,就能覆蓋電話的月租成本。在這基礎上,多打一通電話,她能多收五美分。




她還和旁邊兩棟公寓的房東有合作,他們每個月給她三美元,租戶來打電話也按五美分收費。




算下來,家裏這部電話,每個月能給她帶來十幾美元的收入。




但不是所有租客都很自覺,有些租客電話打來時不在家,就會跟蘭姐扯皮,不想交那五美分的電話費。




蘭姐不算摳搜,但知道這事不能成慣例,一個兩個都這麽搞,她家裏這電話裝着別說掙錢,說不定還要倒貼。




所以每個月,她總會為這事跟租戶吵幾架。




但楊樂怡母女三個一直都很自覺,蘭姐從沒擔心過,這會也堅決不肯收錢,甚至還拉下了臉說:“看你說的,你現在是我的老師,我能跟你要那幾美分?快把錢收起來。”




楊樂怡卻覺得算清楚比較好,硬是把錢塞給了蘭姐,并威脅說:“你不收錢,我就不當你老師了。”




蘭姐無奈收下錢,看看楊樂怡,沒好氣地說:“細妹仔!”




……




雖然蘭姐很想幫着楊樂怡,讓丹尼爾多吃幾次閉門羹,但隔天他再打電話特意選在了楊樂怡在家的下午。




不過她沒說楊樂怡在家,打了個馬虎眼,說挂電話過去看看人在不在,再給他回電。




得知蘭姐挂了電話,楊樂怡沒有急着去回電,晾了人半個小時才慢悠悠去隔壁。




電話很快被接通,丹尼爾開口便問楊樂怡昨天怎麽沒給他回電,又說自己等得有多辛苦。




楊樂怡勉強聽完,回答說:“我昨天去見經紀人了。”




“見經紀人?”丹尼爾怔愣着重複了一遍,問,“什麽經紀人?”




“作家經紀人啊。”




電話那頭沉默許久,丹尼爾才乾笑兩聲問:“你怎麽、怎麽突然決定找作家經紀人?”




“因為我最近聽說了一些事,才發現有時候不能太相信別人。不然很容易你把別人當夥伴,別人拿你當傻子。”




說到這裏,楊樂怡的聲音驟然冷下來,“米勒先生,我想請問,在你眼裏,我是任由你們擺布的蠢貨嗎?”




丹尼爾·米勒聲音緊繃:“當然不是,楊,我從來都沒有把你當成傻子,也一直認為你是非常有天賦和才華,你會成為最紅的作家,所以我才會在你被《AHMM》針對後,極力為你争取在我們雜志連載的機會。”




“米勒先生,動聽的話誰都能說,但做不到言行合一,你說得再動聽,也只會讓人覺得可笑。”




楊樂怡說,“是,你幫過我,但我的小說也成功将你們雜志的銷量從十萬出頭,拉升到了四十萬,我認為,我帶來的回報,已經遠超過你的付出,你認為呢?”




“當然,将你挖到我們雜志,是我做過的最正确的決定。”丹尼爾的聲音依然乾巴巴,“在我眼裏,你是合作夥伴,我從未想過擺布你。”




“隐瞞有出版社聯系我,不算擺布?”楊樂怡問,“還是說,米勒先生你不清楚這件事?可我分明記得,你前幾天給我的回信,落款是你的姓名。”




電話那頭的丹尼爾終于确定,楊樂怡聽說的是什麽事。




要是沒那封信,他确實可以說自己不清楚,不是故意隐瞞。可偏偏有那封信,他總不能說信是他助手回的,他不知道具體內容吧?




雖然信确實是他助手回的,但信裏不僅說沒有出版社聯系她,還許諾可以預支稿費給她買房。




楊樂怡的稿費不是小數目,想也知道助手不可能在這方面自作主張。




他要這麽說,簡直是明着告訴楊樂怡,沒錯,他就是把她當成傻子糊弄。




丹尼爾到底工作這麽多年,當初競争崗位把埃莉諾PK下去,雖然主要依靠性別優勢,但也不是毫無能力。




睜着眼睛說瞎話這種技能,他掌握得還是挺熟練的,說道:“楊,你誤會了,我不是故意瞞着你,是來聯系出版的都是小公司,我擔心你年紀小,被人一哄就賣了版權。”




“你不知道,出版行業亂的很,有些小公司連銷售渠道都沒有,就敢找成名的作家談出版。你別看他們開的價格高,實際上前期只會支付幾百到幾千美元的稿費,小說上市後銷量高,作者也許能拿到剩餘版稅,可要是銷量一般,也許一分錢都拿不到。”




“拿不到錢都是小事,出版圈簽書是要看過往成績的,簽了這種小公司,萬一銷量起不來,多影響你以後的前途啊。”




“《伊利湖殺人事件》這麽火,我找人幫忙推一推,肯定會有大出版社願意簽,也許還能争取到一筆宣傳費用。到時候出版書銷量沖起來,你想出下一本書也容易。”




丹尼爾一句接着一句,說得還挺誠懇,如果楊樂怡仍對出版圈兩眼一抹黑,說不定真會被哄住。




可沒有如果。




楊樂怡查過,貝爾蒙特并不是丹尼爾口中的小公司。




和袖珍圖書、矮腳雞圖書這些平裝出版巨頭比,貝爾蒙特規模确實不大。但它專做推理懸疑和科幻類型的通俗小說,推理懸疑界名氣不算小,至少能算二線出版社。




何況,楊樂怡周末見過的三名經紀人,雖然第一個滿嘴跑火車,不是很靠得住,但後面見得兩個人也都明确說過,業內不少平裝出版公司都對她很有興趣。




只是她太神秘了,他們不知道該怎麽聯系她,才會到現在也沒公司跟她談出版事宜。




而這些對她有興趣的出版公司,也有大衆出版巨頭。




丹尼爾找的這些理由,根本站不住腳。




因此,當他“解釋”完,提出想和她見一面,好好聊聊這件事時,楊樂怡說:“先不論你說的是真是假,單說你們隐瞞有出版社聯系我這件事,我無法接受。”




丹尼爾急切開口:“楊,你不能……”




楊樂怡卻直接擡高聲音打斷:“米勒先生,請你告訴我,如果我不是華人,不是未成年,沒有人脈也沒有渠道進入作家的社交圈,你們會對我隐瞞這些事嗎?”




“但我們也是為你好……”




“我不需要這種自以為是的好!何況,到底是為我好,還是打着旗號,利用我為你們自己牟利,你心裏清楚。”




楊樂怡深吸口氣說,“米勒先生,看在你幫過我的份上,我可以不追究你的隐瞞,但我也不會繼續和你們雜志社合作。這是我最後一次接你電話,也希望你不要出現在我的生活裏,就這樣好聚好散,對我,對你,還有你們雜志社,都是不錯的結果,是不是?”




丹尼爾沒想到楊樂怡的态度會這麽堅決,過了幾秒才呢喃道:“是,你說得對。”




“那麽,再見,米勒先生。”




……




接下來兩天,楊樂怡接連簽了兩份合同。




一份是和黛拉簽的代理合同,合作期限一年,這一年裏,楊樂怡出版英文小說所得的報仇,都要分百分之十給黛拉。




雜志連載則要看類別,如果是主流大刊,抽成就是百分之十,廉價的紙漿雜志,抽成則是百分之五。




這也是現在通用的抽成标準,越大的經紀公司,越會嚴格遵守這個标準。一些小公司抽成反而會高一些,比如出版抽成會上浮到百分之十五。




黛拉早幾年就從大公司出來了,自己開了家個人經紀公司,簽新人時,要的抽成會高一些。但楊樂怡已有名氣,給她的合約自然會寬松一些。




而合同裏就楊樂怡即将在《AHMM》連載的新小說,有特別條款,因為小說連載是她們合作前,楊樂怡自己談成的,所以連載稿費她不抽成。




但後面小說出版,她會正常抽成。




至于《伊利湖殺人事件》的出版,因為八字還沒一撇,抽成方面沒有特別的排除條款。




第二份則是楊樂怡和《AHMM》簽訂的連載合同,後者拟的條款都還算合理,沒給楊樂怡挖坑。




林永年看過合同後,只對兩個細節提出了修改建議,雜志收到修改意見後,很快同意了按楊樂怡方的要求來。




這份合同并不長,主要約定了小說題材,長度,拆成短篇的篇數,以及支付給楊樂怡的稿費計算規則。




合同對楊樂怡的交稿時間約定相對寬松,三個月內能交上第一篇稿子就行,之後每月一篇稿子,直到小說完結。




逾期會有相應賠償,但數目不高。




違約方面賠償比較高的,是連載到一半,楊樂怡被其他雜志挖去繼續連載。




因為給楊樂怡的稿費比較高,所以首發期有一年,但如果能正常連載完,結局刊載三個月後,單行本就能正常出版上市。




針對雜志方面的違約條款,則是雜志不得對楊樂怡的新小說,提出超過标準的修改潤色要求,否則楊樂怡有權終止合約,并索要賠償。




原本楊樂怡還想《AHMM》雪恥成功後會不會過河拆橋,合同簽完,她徹底不擔心這個問題了。




因為哪一方違約,支付的賠償金都夠他們喝一壺的。




就算她的新小說成績平平,應該也能在《AHMM》連載完。




但這局面不是不是楊樂怡想要的,不管是為了更高的稿費,還是為了以後更好的發展,她都會盡全力把新小說寫好。




埃莉諾也清楚地知道這一點,所以并不擔心楊樂怡會掉鏈子,見合同簽訂,長出一口氣,主動提出請她、陳阿蓮和兩名律師一起吃飯。




吃過飯,五人便分兩撥回去。




律師有車,埃莉諾由他送回出版社,到公司她直接去找主編海斯,将簽好的合同交給他。




海斯直接翻到最後看簽字,确定沒問題,便問埃莉諾:“她的新小說什麽時候開始寫?你知道是什麽樣的故事嗎?”




“她不肯透露具體故事,但已經在籌備中。”




“三個月內能順利交稿?”




“應該沒問題。”




海斯點點頭,說:“希望這一次,我們的選擇沒有錯。”感嘆完,又對埃莉諾說,她的任命通知已經下發,望她再接再厲,不要和沙利文一樣讓他失望。




埃莉諾應聲,回到編輯的大辦公室,果然看到她的任命通知已經貼出來。




很快人事也來找她談話,雖然級別沒變,但崗位職責調整後,她的工資和其他方面福利都有了小幅度上調。




埃莉諾一坐下,辦公室裏其他人紛紛出聲恭喜,只是他們的恭喜裏有幾分真心,不好說。




埃莉諾并不在乎,在《MSMM》,從一審副編輯到二審副編輯,她用了整整三年時間。然後又兩年,她競争執行主編落敗,倉惶離開。




而這一次,她用了不到一年,就再次爬到了這個位置。她相信,當再一次站在成為執行主編的起點,無論男女,不會再有人能輕易将她擊敗。




說來也巧,白天埃莉諾剛想到丹尼爾,晚上就接到了他的電話。




從沙利文口中得知楊樂怡要在《AHMM》連載新小說後,他終于把一切串連起來,想到那個告訴楊樂怡“一些事”的人是誰。




“為什麽?”他在電話裏大聲質問埃莉諾,像是對她的背刺難以置信。




埃莉諾不意外沙利文能知道雜志社的最新動态,他在《AHMM》工作這麽多年,有心打聽,想知道什麽都不難。




她也不意外沙利文會聯系上丹尼爾,失敗者總喜歡抱團嘛。




她只覺得丹尼爾擺出一副被背叛的模樣很可笑,她也真的忍不住笑出了聲:“為什麽?當然因為我們是對手。”




“你找我幫忙的時候不是這麽說的!”丹尼爾怒吼,“你說我們當不成同事,也還可以當朋友,埃莉,我以為你想跟我當朋友!”




“去你的朋友!”




埃莉諾也擡高了聲音:“丹尼爾,我告訴你,我永遠都不可能跟你當朋友。和你當同事的那段時間,也是我人生中最糟糕的日子!”




電話那頭丹尼爾的聲音變得粗重起來,埃莉諾卻不在乎,她說出埋藏在心裏許久的話:“丹尼爾,真的,比起和你當同事,我更喜歡跟你當對手,因為,贏你真的很容易。”




話音落下的瞬間,埃莉諾覺得整個人都輕松了。




因為性別競争失敗的憤懑,因為是女人被針對的苦悶,都在這一刻盡數消散。




——————————




作者有話說:




二更合一,二十個紅包,明天見~

— 本章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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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在唐人街寫小說開始[六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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