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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AHMM》

給自己一段不被打擾的時光

第20章 《AHMM》




《伊利湖殺人事件》的主角叫凱西, 她哥哥于一八四八年淘金熱初期前往加州,留下她和母親相依為命。




四九年初,她母親重病去世, 因為兒子到加州不久便杳無音信,咽氣時仍在擔憂地呼喚他的名字。




凱西看在眼裏, 加上自己也想知道哥哥杳無音信的原因, 母親去世後,便收拾行李,走陸路前往加州。




布法羅到芝加哥路段,她需要橫穿五大湖。




因為價格, 她選擇了慢但相對便宜的中型客船。又出于安全考慮,她選擇了價格相對統艙大通鋪貴一些的頭等艙。




頭等艙區中間一條長走廊, 左右兩邊各有八間獨立的小客房。每間客房兩張床, 可以住兩名乘客, 除了夫妻,男女不混住。




船頭是船員室, 夜晚有人值守。船尾是頭等艙的客廳和餐廳, 也有船員的值班室。




另外, 船頭船尾各有一條樓梯通往下層, 但出入口有鐵門, 晚上會上鎖,其他層的客人上不來。




所以出現死者後,兇手直接被鎖定在頭等艙的乘客中。





因為死者的房間在中間,兩頭又有船員值班, 所以越靠兩頭的乘客,嫌疑越小。




這些背景,在前一千詞通過主角視角帶了出來, 同時出場的,還有死者以及幾個有嫌疑的人物。




唔,這是埃莉諾的猜測。




懸疑推理小說嘛,總不會出現太多無關緊要的人物。




死者是個中年商人,生意似乎做得挺成功,手上戴着金表,口袋鼓鼓囊囊,一看就很有錢。




他性格暴躁,唯吾獨尊,上船兩天,就和好幾名乘客發生了沖突,有一次甚至要跟人決鬥,到處樹敵。




僅這段描述,埃莉諾就想到了他被殺的兩個原因——圖財,和尋仇。




何況這個商人,犯了最重要的錯誤,他不僅公開宣稱自己讨厭和別人住一間房,所以買了兩張票,還說自己相信船上乘客都是體面人,晚上從不鎖門。




這和告訴大家,只要你足夠小心,就不會有人看見,來殺我吧!有什麽區別?




太蠢了。




埃莉諾想,作者的設計也并不高明。




這樣的故事,看到這裏應該夠了。




畢竟這篇文章的作者文筆算不上很好,只有簡短精煉可以拿來誇耀。




但這時候的華人,大多會取一個英文名字,投稿也是英文名加姓氏。這篇文章的作者,同樣取了英文名作為筆名,但她在投稿時,用的卻是純中文拼寫。




雖然近兩年雜志收稿限制越來越少,埃莉諾本人也沒有種族歧視,但從現實角度說,她認為作者這麽做有點冒險。




而敢于冒險,意味着她有足夠的自信。




埃莉諾決定往下看。




上船的第三個夜晚,富商果然出了事。




次日清晨,有人注意到富商遲遲沒有出現,去他房間敲門,卻發現門被鎖住了。想到富商說自己從不鎖門,發現死者的人找到船員開鎖。




但船上客房的門有兩套鎖,船員來後發現打不開,大家就知道,門是被從裏面鎖上了,于是用力踹門。




很快,門被踹開,裏面的景象也出現在衆人面前。




富商躺在屬于他的那張床上,右邊太陽xue處有一個血窟窿,而在他右手邊,散落着一條染血的毛巾,毛巾下放,則是被掩住一半的沒有編號的左輪手槍。




富商死了,他在深夜被人槍擊而亡。




慢一步趕來的船長,在檢查後說,宣布,這是一場謀殺僞裝而成的自殺——富商是左利手,但手槍卻落在了他的右手邊,顯然,兇手忽視了這一點。




但有人持不同意見,說富商房間窗戶外的欄杆沒有損壞痕跡,房門又從裏面反鎖,如果是謀殺,兇手怎麽出去的?




埃莉諾想辦法可多了,蒸汽船上客房的內鎖,大多是旋轉鎖,用魚線、鐵絲,都能輕易制造出密室。




而則也是當前推理小說常見的密室手法,不新鮮了。




但小說背景是1649年,當時能算得上推理小說的作品,只有愛倫·坡的短篇,許多密室手法還沒出現,更不必說廣為人知。船上乘客自然想不出辦法。




埃莉諾若有所思。




懸疑推理小說家,通常更傾向于将背景設定在接近現實的年代,因為這樣更有代入感。




但現在看,安排在更早的年代也不錯,主角是偵探,必然能勘破謎題,衆人皆醉我獨醒,讀起來更有爽感。




只是這樣的故事,更偏向于通俗小說,《




不過,




點,繼續往後看。




經過醫生檢查(偵探小說裏,總會有醫生以各種理由出場),死三點之間,大家正在熟睡的時候。




這也解釋了大家為什麽沒有聽到槍聲。




雖然槍口被毛巾包裹住了,但聲音不會減弱太多,如果是大家淺眠的時候,夜深人靜不可能沒人聽到。




也因為是後半夜,大家可以說都有不在場證明,但也可以說都沒有不在場證明。




船上沒有偵探,但這天伊利湖上起了霧,客船無法再航行。而根據經驗,這樣的停留可能要的持續三五天。




為了避免人心惶惶,船長出面主持局面,開始挨個找人談話。




談話根據房間號來,凱西的客房在中間,所以離開死者房間後,她便回了房間休息。同房間的乘客被叫去談話時,凱西檢查了一遍行李,然後平靜地合上了的行李箱。




看到這裏,埃莉諾心裏便隐隐有種預感。




等看到凱西走進船長休息室,坐下直接自爆:“殺死布朗先生的手槍是我的。”




不僅文章裏的其他人瞪大了眼,埃莉諾也睜大了眼睛,她回頭去看标題——伊利湖殺人事件,确實沒有說主角是偵探還是兇手。




所以,主角是兇手?




不,應該不是。




如果她是兇手,跳出來自爆也太大膽了。




雖然如果這麽寫,主角最終能成功逃脫,反轉應該會很精彩。但在制造出完美密室後,她實在沒有自爆的必要,甚至可能畫蛇添足。




因為她從來沒對別人說過,自己行李中有手槍。




也不對,乘客上船要檢查,客船公司應該知道她帶了手槍。上船有槍,下船槍卻沒有了,嫌疑很大。




從這個角度看,她确實有跳出來承認槍為她所有的必要。




埃莉諾想,她的好奇心被勾起來了。




故事裏,震驚過後,醫生很快想起凱西也和死者發生過沖突。




得知凱西準備前往加州,尋找失蹤的哥哥,死者曾說淘金者都是蠢貨,并惡毒揣測她哥哥已經死去。




凱西因此和他發生争吵,但他不僅不願意道歉,還叫嚣她有本事就揍他。




有殺機,兇器也是她的,醫生和船長對她的懷疑持續上升。




對此,凱西辯駁說她去加州的目的是尋找失蹤的哥哥,圓母親的遺願,找到人前,她不可能動手殺人。




但醫生和船長認為她的理由并不充分,人在憤怒的時候,很容易被沖昏頭腦。




當然,她殺人的理由也沒那麽充分,問題主要還是兇器是她的。




凱西聽後,便說知道是誰偷走了她的槍。




船長問是誰,凱西說出對方名字,是和她同一間客房的乘客瓊斯小姐,對方看到過她行李箱裏放着的手槍。




同時,她說昨晚特別困,而且平時睡眠很淺,可昨晚她什麽動靜都沒有聽到,明明她的房間離死者房間不遠,所以懷疑自己昨晚被下了藥。




凱西還說知道瓊斯什麽時候偷的槍,但沒有證據,所以和她對峙前,想知道她來談話時都說了什麽。




船長和醫生有點猶豫,但因為對真相的渴求,透露瓊斯小姐也懷疑自己被下了藥,至于其他的,她什麽都沒說。




凱西便問她的個人情況呢?住在哪裏,家庭如何,從哪裏來,往哪裏去。




船長一一回答。




凱西聽後,說希望能和她進行一場正面談話。




談話中,對凱西的指控,瓊斯矢口否認,她說自己和布朗先生無冤無仇,為什麽要殺他?




“因為你在撒謊。”




凱西說布朗處處張揚,仿佛生怕不知道自己有錢,但他的金表是假的,他的衣服是舊款,他很有可能是個假富豪。




船長和醫生面露詫異,他們是剛才檢查布朗先生的物品,發現他錢包裏裝的是廢紙,才推測出他可能是假富豪。




凱西又說這是她之前的猜測,就在剛才,她想到了兩個月前看過的一份報紙,上面報道了一名富商破産的事。




那名破産富商,也姓布朗,他們也都生活在賓夕法尼亞,所以她懷疑,布朗正是那名破産富商。




報紙上說布朗破産前,為了挽回生意,欠了供應商不少貨款,随着他破産,這些供應商也陸續跟着破産。




瓊斯說自己家族早已沒落,但她頭上戴的帽子,系的絲巾,都是不久前的新款。但她的家庭确實沒落了,否則她不會穿幾年前的舊衣服。




她想,瓊斯近幾年的新衣服,應該是都賣或者當掉了。




再聯想到後續新聞,布朗公司有一個姓瓊斯的供應商,因為要不到欠債破産後跳樓自殺……凱西問瓊斯,是不是那名供應商的女兒。




問完又提醒她,蒸汽船靠岸後,客船公司肯定會報案,就算她現在說不是,上岸後他們到底有沒有關系,警方一查便知。




瓊斯終于承認,自己确實是供應商的女兒。




她和布朗,有殺父之仇。




但她真的沒有偷槍。




“這又是謊話。”




凱西再次拆穿她,直接說出她偷槍的時間,并說她當時解釋自己去了洗手間。但實際上瓊斯偷偷回了房間,打開了她的行李箱,并偷走了左輪手槍。




在瓊斯辯駁時,她說自己剛才問過另一名乘客,對方看到她了。




讀到這裏,埃莉諾有些疑惑,她記得回到自己的房間後,直到被叫來談話,凱西沒有離開過房間。




果然,當瓊斯痛哭着承認自己偷走了手槍。




船長詢問她剛才不是說自己沒有證據嗎,怎麽又突然有了人證?




她狡黠笑道:“我也撒謊了。”




到這裏,故事戛然而止。




“就這麽結束了?”




埃莉諾不死心地往後翻,反面光潔如新,什麽都沒有。




雖然從這個結局看,瓊斯似乎就是兇手,密室形成原因也不難猜,無非是用了魚線或者鐵絲,通過門縫在外撥動鎖舌。




但,瓊斯真的是兇手嗎?密室真的是用魚線和鐵絲制造的嗎?




凱西和瓊斯都說懷疑晚上被下了藥是真的嗎?還是瓊斯在說謊,又或者,說謊的是凱西?




還有,頭等艙有十六個房間,去掉死者的房間,還能住三十人。




按照劇情,這三十個人應該都有嫌疑,現在才問了一半,有嫌疑的人都沒完全出場,故事就結束了?




另外就算兩邊離得遠,死者左右加上對面也有四五個房間,難道這些房間的乘客,除了凱西二人,其他人睡覺都很沉?




又或者,他們也被下了藥?




可什麽辦法,能給這麽多人下藥?




埃莉諾覺得,這個故事雖然結束了,但她心裏的疑惑反而更多。可要說故事沒寫完,兇手又已經出來,殺人理由也比較充分。




槍殺也不需要蠻力,無法排除力氣較小的女性。




至于沒有解密部分,在這個年代,密室已經很難寫出新意,就像她,看到是個密室,就猜到了可能的手法。




文章裏要不要寫明,其實沒那麽重要,畢竟《AHMM》收稿,比起推理解密,更看重懸疑反轉。




結局戛然而止,留有遐想,反而更适合。




從懸念和反轉上看,埃莉諾認為這個故事完成得不錯。




尤其主角自爆兇器是她的那裏,埃莉諾手筆瞬間豎起汗毛,整個胃口都被吊了起來。




僅憑這點,她就能讓稿子過審。




埃莉諾也确實将《伊利湖殺人事件》放到了過稿那一摞,只是下班回到家,她總想起這個故事。




她覺得還沒有結束。




這不是沒可能的,很多新人會将長篇小說拆分成短篇連載,有成績後,再尋求出版的機會。




她不管是在之前的雜志社,還是入職《AHMM》後,都有收到過拆分成短篇的稿子。




但把長篇拆成短篇,難度比直接寫長篇和短篇更難,很多新人對故事的把控力也沒有那麽強,拆成的短篇,總是很難在一個篇章裏做到有高潮有結局。




沒有高潮,故事會顯得很平,難以勾起讀者的興趣。沒有結局,一看就是長篇,對雜志來說,萬一連載效果不好,砍都不好砍。




所以長篇拆短篇的現象雖然普遍,但真正能過審并刊載出來的很少。




埃莉諾想,如果《伊利湖殺人事件》是長篇拆成的,作者的寫作功底肯定不差。這樣的人,會是新人嗎?




可能不是新人。




以前很多雜志都有收稿限制,不僅華人,有色人種都很難在文壇出頭。




她想,《伊利湖殺人事件》的作者,很可能是這個原因,一直寂寂無名。否則以她的能力,怎麽都不該沒有刊載過作品。




當然這一切的前提,是後面的故事 維持現在的水準,如果後面的劇情急劇下滑,她對作者的評價會大打折扣。




此外,如果這個故事只有這麽長,評價又會不同。




《伊利湖殺人事件》有亮眼的反轉,但也可以看出作者文筆一般,如果故事只有這麽長,她前面的猜測也會被推翻,作者大概率就是個新人。




可就算是新人,她在新人中也是比較有天賦的。




理論上來說,埃莉諾只是初審編輯,L.Y.楊是不是新人,有沒有天賦,與她沒有太大關系。




反正刊載過一篇文章後,她再投稿,信件會直接被轉到沙利文那裏。就算以後她大紅大紫,經常被提起的也會是沙利文,而非她這個發現砂礫的人。




埃莉諾剛參加工作時,就發掘出好幾塊金子,但她真正聲名鵲起,卻是在她成為二審編輯後。




她早已認清現實,不會妄想L.Y.楊會因為這短暫的接觸記住她,并對她心存感激。




所以她其實沒必要深究,反正如果這是個長篇,且後面寫得不錯,她遲早能在自家雜志上看到故事後續。




但是,在看完這個故事後,埃莉諾心裏有種強烈的預感——L.Y.楊可能是她擺脫目前工作困境的突破口。




她必須見L.Y.楊一面。




深夜,合上眼睛前,埃莉諾這麽想着。




……




“樂怡,上午有你的電話。”從武館回到家,還沒進門,蘭姐就從隔壁開門出來說。




楊樂怡回想了下自己的人際關系,只有文化社會打電話聯系她,但最近她沒有寫華文小說,《阿珍的故事》也沒到上市的時候,吳文軒不應該會聯系她。




她掏出鑰匙,邊開鎖邊問:“電話那頭有說是誰嗎?”




“說了,但那邊講的是英文,是叫班尼特還是班尼路,我沒太聽懂。”




雖然在唐人街生活了幾十年,但蘭姐英語很差,不會說也不怎麽會聽,跟人交流都是說臺山話。




反正在唐人街,會說臺山話就夠了。




楊樂怡停住開鎖的動作,問:“那你記得號碼嗎?”




“號碼有,我抄下來了。”蘭姐遞給楊樂怡一張便簽,見她表情嚴肅,問,“這個電話很重要?”




“可能。”




“你什麽時候回電話過去?”




“明天上午吧,我請假回來一趟。”




蘭姐一想,略帶歉意問:“真是很重要的電話呢,我是不是誤了你的事?”




“沒有,如果不是蘭姨你接了電話,我可能都不知道對方聯系我了。”楊樂怡笑了笑說,“請個假的事,你別放在心上。”




隔天上午,楊樂怡一到學校就去找羅西小姐請假。




公立小學本來就管得松,又是最後一學期,簡單詢問後得知楊樂怡有事,羅西就允了假。




楊樂怡回到家,敲開蘭姐家的門,借用電話機照着報紙上的號碼撥過去。




電話很快被接通,是個年輕女人,說:“這裏是《AHMM》雜志社,請問你是?”




楊樂怡先介紹自己的筆名L.Y.楊,又說昨天晚上回來,得知她給自己打了電話,特意致電詢問怎麽回事。




年輕女人“噢”了聲,說:“我叫埃莉諾·班尼特,我看過你的投稿,很不錯,但我看這個故事似乎沒有寫完?”




“是的,這原本是一個長篇,我把它拆成了五個短篇。”




埃莉諾說:“好的,我想和你見一面,聊聊後面的內容,你今天有時間嗎?”




“在哪裏見面?”




“約在格林威治?那裏有家咖啡不錯,我們可以坐下喝杯咖啡。”




如果是三個月前,楊樂怡不一定會答應和陌生人見面,哪怕對方聲稱是雜志社編輯,且聽聲音是個女人。




何況見面地點還在唐人街外面。




但經過三個月的訓練,楊樂怡身體結實不少,力量變大了,跑得也更快。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她開始學學套路了。




雖然學的時間還不長,她不敢保證自己能撂倒一個成年男性,但發現情況不對,想脫身并不難。




楊樂怡應下,同意和對方見面。




出發前,楊樂怡簡單做了些準備,她換了身衣服,讓自己看起來成熟些,但又可以看出是未成年人。




然後她翻找出前陣子淘到的匕首,別在腰間。匕首不算很鋒利,但用來防身綽綽有餘。




從唐人街到格林威治,步行要走近半小時,楊樂怡選擇搭乘地鐵。




這時候紐約的地鐵交通已經很發達,除了史泰登島,其他行政區都有地鐵線路,去哪裏都很方便。




但地鐵票價不便宜,從唐人街到格林威治要二十美分。




不過看看公交十五美分的票價,楊樂怡又覺得地鐵不貴了,畢竟它速度更快,造假也更昂貴。




而且現在的地鐵沒有後來那麽髒亂差,所以手頭不緊的時候,楊樂怡更願意坐地鐵。




坐一站路,三五分鐘,格林威治村就到了。




這裏是藝術家中心,常來的大多是文藝青年,不少人打扮得非常前衛,就算是楊樂怡這個幾十年後穿來的人,也被潮得有點風濕。




雖然是寫小說的,但楊樂怡受不了潮人,一路繞着他們走。




好在見面的咖啡廳老板走落拓風,裏面的顧客也大多是這個路線,楊樂怡站在門口逡巡一圈,沒找到符合的人,便到角落找個位置坐下。




點咖啡坐了十來分鐘,終于有符合的人進來。




那是個有着暗金色頭發的年輕女人,皮膚片冷白,眼睛灰藍,不大,但眼窩很深。她臉型偏長,鼻梁很直,細長,給人很利落的感覺。




楊樂怡對外國人了解不多,穿越後打交道比較多的是意大利人,她不太能從長相确定她是哪國人。




但如果她是埃莉諾·班尼特,楊樂怡想她至少會有英國血統。




當然這不重要,在發現她只有一個人後,楊樂怡便坐直了身體。果然,剛進來的女人逡巡一圈後,很快将目光落在了她身上。




但她似乎不太敢确認,看一眼便很快轉過頭,去看其他位置。




楊樂怡見狀,揮了揮手說:“這裏。”




年輕女人聞聲再度将頭轉過來,上下打量楊樂怡,眼睛漸漸瞪大,走過來時聲音裏還滿是不确定:“楊?”




楊樂怡伸出手,微笑着說:“班尼特小姐,我是L.Y.楊,《伊利湖殺人事件》的作者。”




——————————




作者有話說:




不确定這種算不算文中文,但想不到其他定義,就這麽概括了。




後續文中文也會像這樣類似解說的方式進行概述,不會模拟主角寫的小說片段。




以及第二個故事文中文會比較多,篇幅大的話我會在提要中标注。




繼續二十個紅包,明天見~

— 本章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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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在唐人街寫小說開始[六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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