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殺75 / 7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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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判決·以後】

給自己一段不被打擾的時光

【72、判決·以後】




周強輝倒下去的時候,桌上的湯碗裏還剩半碗湯水。




周圍的人亂成一團,只有劉梅坐在他對面,一動不動地看着。她面前那只小藥瓶已經空了,裏面的藥物一滴不剩地融在了周強輝的湯中。




張搏和王藥師趕到的時候,看到這一幕吓壞了。




劉梅回過神,方說:“人沒死。我只是讓他睡過去了。”




這一路她原本不是這麽打算的。她從老家出來打工的時候,小瓶子裏裝的,确實是滅草靈。




那東西是林勇留下來的,劉梅把藥灌進瓶子的時候,手都沒抖。她當時心裏想得很明白,找到周強輝,讓他喝下去,他死了,她大概也跑不了。




跑不了就跑不了,她已經幾乎沒了所有,多活幾年、少活幾年,也沒了什麽所謂。她甚至想過,實在不行,她就坐在那兒等警察來,或者喝光剩下那半瓶,把事做成一樁整整齊齊的兩條命。




這樣過了兩三年,她到雲南打工的時候,在一棟老居民樓裏替人做鐘點活。劉梅住在那裏總能碰見一個老頭。




老頭頭發全白了,駝背,手裏常年攥着一張塑封照片,見人就問,見沒見過他兒子。





照片裏的年輕人二十來歲,穿一件舊夾克,站得很直,臉上沒什麽表情。




老頭每次說的都差不多:左眼角有顆痣,門牙缺了一小塊,說話慢,不愛擡頭看人等等。說完這些,他就把照片遞過去,等人多看兩眼。




巷子裏的人都認識他。賣菜的見了他,遠遠就擺手。收廢品的女人說,他兒子失蹤二十多年了,早找不着了。又說他屋裏堆滿破爛,瓶子紙箱舊衣服,什麽都不舍得扔,社區清了兩回,沒清動。




有一天下雨,劉梅站在樓道口躲雨,看見老頭蹲在垃圾桶邊上翻東西。他從一堆濕透的廢紙裏,翻出一張泡爛的尋人啓事,抖開,看了半天,才慢慢卷起來,塞進懷裏。




後來,好心的主顧讓劉梅替她送碗湯過去。




門一開,一股舊紙和黴味就沖出來。屋裏堆得滿滿的,只剩下一條窄道。牆上貼着尋人啓事,櫃子上擺着照片。靠窗有一張單人床,床鋪得很平,枕頭邊搭着一件舊毛衣。




老頭坐在床邊,接過湯,先問她見沒見過他兒子。




劉梅耐着心說沒有。




老頭點了點頭,像是聽慣了。他從枕頭底下摸出那張照片,遞給她,讓她再看看。他說兒子二十一歲那年出的門,說是去廠裏拿工資,回來給他媽買藥,後來就沒回來。




他說這話的時候,聲音很平,仿佛再也不會被往事刺痛。




過了一會兒,老頭才又說,他們背後都說人早沒了,也許是讓人害了。沒了也得讓我知道,死在哪兒,叫誰害的,骨頭埋在哪兒。活着見人,死了見骨頭,對不?總不能連個找的地方都沒有。




我想死之前,要個結果。




劉梅站在那間屋裏,她的心如被狠狠給了一刀,眼眶中不知不覺充滿了淚水。




她看看那張床,像是一直留給一個出門沒回家的人。床上的毛衣洗得很舊,袖口已經起毛了。屋裏那些瓶子、紙箱、爛東西,也突然有了用處。那不是破爛,是這個家庭不肯流走的日子。




每個失去孩子的家庭,都是這樣的,都有一塊流動不動的時間。




那天晚上,劉梅回去後,把包裏的毒藥拿出來。她原先只想讓周強輝死。要是一直找不到人,路走到盡頭了,她就自己把這玩意喝下去。




可是就這麽讓他死了,他到底做過什麽,哪些人知道,哪些人幫他瞞過,案子能不能立起來,能不能查到底,都可能随着這一口氣斷掉,一下子爛在半道上。




她只要這個結果嗎?不能。




她想讓周強輝被戴上手铐,押回河北,站在聚光燈底下,把他做過的事一件一件說出來;想讓林瑤的名字白紙黑字寫進卷宗,寫進起訴書,寫進判決書;想讓那些年他仗着別人怕他、信他、讓着他,做過的那些髒事,最後一樣都賴不掉。




那天夜裏,劉梅去廁所把瓶子裏的滅草靈全倒進了便池。綠色的液體一沖開,沿着水流很快就散了。




她扶着牆看了一會兒,直到一點味兒都沒有了,才擰開水龍頭,把瓶子反反複複洗了很多遍。




後來幾天,她跑了幾家藥店,分幾次買了鎮靜的藥片,一點點碾碎了兌進水裏,重新灌進那只小瓶,把瓶子蓋緊,重新放進口袋。




那時候她心裏已經定了,不能讓他死在桌上,要讓他醒來以後,再死一次。




警車來的時候,飯館裏已經圍了一圈人。




劉梅坐在原位,把那只小瓶子交出去,主動說了裏面裝的是什麽,也說了自己怎麽找到周強輝,怎麽讓他喝下去。她說得很清晰,也很配合。民警聽了,先叫救護車把人拉走,又把她帶回派出所做筆錄。




第二天,周強輝醒了。




他先是否認罪行,然而已經沒人想聽他多說。




随後在深圳、河北警方協調下,周強輝被押送回了河北案發地。當地警方以王興興收到的證據為核心,整理多方證據鏈條,早已蓄勢待發。在警方輪番高強度的訊問之下,周強輝的嘴巴終于一點點松動。




鐵證面前,隐瞞已經沒有意義。關于周光耀、林瑤的命案細節,皆被一點點被翻了出來。




周光耀的死亡被立案,林瑤的案子也被從頭再查。周強輝在香港找的幫派、協助他謀害周光耀的陳媚,都一一歸案。新的證詞和物證層出不窮,不同地方的警方開始分頭取證,再互相印證,像把一張早就撕裂的網,重新一寸寸縫起來。




這是個很長的過程。




長到春天過去,夏天過去,劉梅已經回過一趟老家,又南下打了兩個月零工;長到張搏被米麗、盧芳介紹了兩個對象,又吹掉了兩個對象;長到王藥師盤下了隔壁街的海鮮店,又給小胖換了一家醫院複診。




但總算還是等到了那一天。




判決下來的時候,城裏的風已經很涼了。法院門口聚集了幾家媒體,有人抽煙,有人低頭看手機,也有人站在臺階下,小聲讨論這案子拖了幾年、轉了多少手、到底還是落了槌。




王藥師和張搏都到了,劉梅沒進去,她坐在對面一家賣火燒的鋪子裏,隔着玻璃門看着法院的門頭。她桌上放着四碟冷盤,一瓶啤酒,她一口也沒動。




後來張搏、王藥師從法院出來,張搏手裏拿着幾頁紙,隔着玻璃朝她揮了揮手,劉梅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忍不住把心提到嗓子眼,站了起來。他們推門進來,把那幾頁紙放到她面前。




上頭寫得很清楚:周強輝因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劉梅的熱淚唰地落了下來,她伸手把紙折起來,折得四四方方,收進包裏,然後在早就準備好的一次性塑料杯裏斟滿啤酒,三人把酒,一言未發,一飲而盡。




這件事到這兒,總算是有了個結局。




案子結束了,可和這個案子相關的人們并不會因為一個判決,就一下子從原來的日子裏跳出去。




張搏去了天津。他先前跟着人跑車、送貨、看場子,什麽都沾一點,什麽都沒真正乾長。後來跟着人跑了幾趟遠程車,人才慢慢穩了下來。




他不再像從前那樣沉默寡言,而是找回了年輕時代的一點影子。他開始記事,也開始認人。雖然沒人再催他成家,也沒人等他回去吃飯,但他反倒頭一次認真替自己打算起來。




張搏不再換來換去地打零工,找了份能穩定攢錢的活,晚上跑步,周末背着包往郊外走,一點點練腳力。當輔警的時候累成狗,他總跟宋桂芬說他想去遠處走走,那時候像是賭氣的話;現在他是真的在攢路費,也真的準備上路了。




王藥師的小海鮮店做得有聲有色。周強輝的案子了結以後,盧芳有一段時間不大愛說話。她前夫被判死刑,兒子的親生父親是這麽個下場,擱誰身上都不可能沒有影子。




王藥師沒勸她,只是照舊早起去店裏,晚上帶吃食回來。




王老爺子故去後,王藥師病了一場,盧芳辭了工作替他撐店,累得一個月掉了好幾斤,王藥師又舍不得她吃苦,硬逼着她不許去了。盧芳只得每天兩個電話,問他店裏忙不忙,魚賣得快不快,有時還替他把第二天加工小龍蝦要用的蒜剝好。被夥計嘲笑老板秀恩愛。




兩個人沒刻意再去聊什麽,可那些淡下去的熱乎氣,倒是在這些細碎日子裏一點點又回來了。




小胖的病情在他夫婦倆的積極治療乾預之下頗有起色,恢複得是同齡患者裏最好的,病情預後越來越好。王藥師生意照做,賬照算,魚蝦照舊上秤。他最心甜的是每天回家,能聽到盧芳的炒菜聲,以及兒子一聲“老爹”,那一聲裏頭,有時候竟讓他覺得,這輩子亂七八糟走到這兒,也不算全然白費。




劉梅沒有再去太遠的地方打工,先是在娘家縣城裏租了個小房子,給一家早點鋪幫忙,淩晨三點起,和面、剁餡、蒸包子。老板娘一開始嫌她話少,後來發現她手腳利索,眼裏有活,也就慢慢離不開她。她每個月拿到工錢,先留出一點自己吃穿用度,剩下的存起來,一點點為老了之後的日子做打算。




每季有了時令蔬菜下來,劉梅會做一大盆,或是腌蒜、或是腌蘿蔔、泡菜,給王藥師、張搏兩家分頭送一點過去。




三個人之間沒有誰特意去說“往後我們就是一家人了”這樣的話,可那點聯系卻一直沒斷,像一根線,平時看不見,一拉就知道還在。




真正把他們又拉到一塊兒的,是林瑤生前說過的那個旱冰場……

— 本章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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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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