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4、人丢了】
給自己一段不被打擾的時光
【14、人丢了】
那時候沒微信,高中的孩子們用QQ和電話、短信交流,高中畢業之後,QQ群沒散,但說話的人不多,大家偶爾聊幾句打游戲的事,或者出去玩的計劃。
就在那幾天,群裏炸了,消息累積了數百條,孬兒一條條念給他媽聽,米麗挑揀到覺得有用的,再趕緊給林勇打電話提供線索。
林勇則和劉梅兵分兩路,緊着各自能抓到的親戚朋友,在派出所的幫助配合下,于易縣、本地來回奔波尋找。
不出兩三天,這對父母的心都快熬碎了。
林瑤丢了。
林勇那天晚上就察覺到了不對勁。那是妥妥是林瑤的字體,只有一個點不太對勁:林瑤平時發短信,稱呼後面不加标點符號。比如,她要說去找孬兒玩,會發:爸我去孬兒家了。
那“爸”後面是不會有個句號的。在文書上也是如此。
最初,派出所對林勇的話抱持懷疑,字是同一個人的字,一個标點符號的區別,能說明多少問題?況且,這林勇傍晚剛出派出所的門,深夜裏就闖了回來要報警找閨女。據他以往的行事,在派出所都出名兒了,誰知道這次又整哪一出?
可林勇焦急的樣子不似作僞。他似乎早就怕警方不信,拿出了林瑤以往發的短信,臨出門前還特意摘來了家裏冰箱上找到的幾張便簽。确實,每個“爸”字的後面,都沒有任何一個标點符號。
林勇還當場撥通了林瑤班主任的電話,班主任說,班上确實有兩個易縣生源,但都是男生,平時和林瑤來往并不密切,就是最普通的同學關系。兩個孩子和家裏也做了否認,他們從來沒邀請過林瑤去易縣游玩。
聽至此,副所長的臉色已變得凝重了許多,叫了個民警一同接待林勇,兼做筆錄。
第二天,副所長頗顯重視,特安排了兩名警力帶着林勇、劉梅去易縣那兩個同學家實地摸排,确無可疑。
“林瑤丢了”的消息在高中的各個QQ群裏飛竄。不,确切地說,林瑤只是“不見了”,在有的家長口中,她是“跑了”。這麽大的孩子,還是單親家庭,正在叛逆期,跟着爹過,媽又不管她;和父母吵兩句嘴,離家出走幾天,這是這撥孩子的經典劇本,時不時地你就能從身邊聽到相似的例子。
沒準過幾天,孩子玩夠了,就又跑回來了。
在這個典型公式中唯一最令人詫異的細節,反而是林瑤那出類拔萃、進了一中實驗班的優等生身份。家長們暗中議論一輪:原來優秀的孩子也這麽壓抑啊!啧啧,唉……
不少人出于關心不斷給林瑤打電話,但她始終關機。
易縣回程的時候,民警也在車上旁敲側擊地問林勇:平時和孩子關系怎麽樣?有沒有父女之間鬧矛盾?孩子走之前,有沒有說什麽,有沒有鬧情緒?
林勇坐在他們警車的一角,上火上得嘴唇乾裂,他茫然地搖搖頭。
他想了想,又說:她不是走了。
劉梅愛暈車,坐在前座,回身看他——林勇盯着車頂,說:她不是主動走的。她肯定是遇見什麽事了。
劉梅哇地哭了出來。雖然和閨女吵過不知道多少次,但是劉梅在這一點上和林勇立場完全一致,她太了解自己生的人是個什麽脾性。
劉梅急火攻心,動了胎氣,羊水早破,淅瀝不止,這才五個來月的胎,羊水一點點漏,多站在那一刻,大人孩子就多一分生命風險,在旁人的強勸下她才答應去住院卧床保胎。她那對象不知道是真出門了還是怎樣,總之在這個關頭竟不大露頭,劉梅是高齡孕婦,懷着他的孩子,母子風險都很大,對象也只打過來兩通電話,并托朋友送來了一些現金,之後竟一直在外地沒有回來。
林勇把劉梅給出的兩萬塊錢從銀行取了出來,給她交在了住院費。好在劉梅尚有兄弟姐妹,照顧方面倒有人手能頂上。此時正顯出了林瑤所說的、劉梅在本市有至親的那種溫暖和好處,好歹人到急處絕境,有家人幫扶,終能緩解一二。
林勇給她張羅好住院的一些事宜,買來了午飯,見劉梅家那邊大姨姐正打電話給他們老太太編瞎話,不肯讓老太太知道丢孩子的事。
劉梅在病房裏聽着這話,捧着肚子偷偷抹眼淚,見林勇進來,不容他再照顧,讓他趕緊去找林瑤。劉梅此時想法已經亂了,說幾句就要哭。林勇只能先安慰好了她,再去做下面的事情。他嘴上說着“別急。能找着。有辦法”,但是當他自己走出醫院,走在那大太陽底下不知何往何從的時候,才感覺到每一步是如何沉重煎熬,烈日灼心。
不斷有電話打進來,安慰、勸說、溝通消息,很多人在外頭幫他們打聽、奔波;但林勇仍覺得自己遠離了所有人,沒有人能幫助他,命運再次把他送上了獨自面對責任的刑臺,讓他背負世間最沉重的焦慮。
只有一個人能和他共情同行,只有躺在醫院裏的劉梅。
8月21日,林勇打印出了數百份林瑤的尋人啓事,于街道開始張貼。
那兩天跟在他身邊的是分派來幫他的孬兒。這一大一小共騎着一輛電動車,從天微亮就出了門,晚上夜深了才回到林勇住處湊合睡一覺,除了在路邊吃碗涼皮、火燒的功夫兒外,其餘時間把林瑤的尋人啓事貼遍了本城的大街小巷。
瘦猴兒似的孬兒曬得更黑了。
林勇還找了市電臺和周邊幾個縣裏的電視臺、報紙,人家答應給他播送林瑤的尋人啓事,讓他去多洗幾張照片送去。林勇洗完照片,出了照相館,看見了張搏和他的踏板摩托。
張搏說:跟我去所裏一趟。
林勇沒敢多問一句話,帶着微薄的希冀和恐懼,搭張搏的摩托到了派出所。
那辦公室裏除了已熟悉的民警外,還有一個十幾歲二十來歲的小泡荒子兒(小混混),頭發梢染得黃丢丢的,胳膊上還弄個拳皇紋身。
張搏說:林瑤失蹤那天下午,這小子去過你們家。我親眼看見的,昨兒剛把他拎出來。
小泡荒子兒惶恐地說:我沒去她家!
“再說?”
“我沒上樓!”
張搏帶着惡意怼他:你小子嘴裏有一句實話嗎?
張搏連吓唬帶敲打地弄了那小子幾句,讓他把剛才給警方說的話,給林勇再老實說一遍。
那小子打量了一眼林勇,有諸多民警在場,他不大敢說話。
林勇問:你怎麽認識林瑤的?
小泡荒子兒嘀咕:她?有名兒!
林勇心跳逐漸加快,他保持冷靜地追問:有什麽名兒。
小泡荒子兒說:挺多人喜歡她的。
又解釋:好學生。長得好看,白,胸大,皮膚細發……
張搏一股無名火,踢他凳子:少他媽說廢話!
林勇問:下雨那天,你為什麽跟着林瑤去我們家?
小泡荒子兒權衡了幾秒,說:親嘴兒。
林勇以為自己聽錯了:什麽?
小泡荒子兒說:都說50塊錢能和她親個嘴兒!
林勇呆住了。
小泡荒子兒解釋:我哥們後媽生的那個弟弟在他們學校上初二,反正她給補過兩節課。喃們老一塊去他們學校那邊那個“大玩家”玩去,他們從學校出來,我看這丫頭挺好看,跟她說過幾回話。她不怎麽願意搭理人,挺好學生那個樣兒。後來我聽我哥們說,說這丫頭表面一套,實際一套,說她其實特別野……50塊錢就能親個嘴。更多錢能乾什麽,我也不知道。最開始我就是聽聽,心裏頭癢癢一下。可最近,我對象剛吹了,閑得慌。我尋思……那我試試呗。咱也不缺這三頭五十的。
林勇懷疑自己的耳朵,他想,是不是弄錯了,他其實聽到的是別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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