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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48、功敗垂成】

給自己一段不被打擾的時光

【48、功敗垂成】




吸收了此前的教訓,張搏沒有急着去找周強輝。他先通過跟蹤,把仇麗薇的行蹤摸透了——她住在長安鎮的一個中檔小區裏,每天早上送孩子上幼兒園,然後去一家美容院做半天工,她似乎是美容院的股東之一,老板對她很客氣,交待的事也僅僅是消磨時間那種程度的勞動。




下午接孩子,晚上在家。她的生活規律得像一臺鐘,每天走同樣的路線,去同樣的地方,見同樣的人。




她的"老公"并不住在長安鎮。張搏蹲了一個多月,只見過那輛黑色豐田皇冠來過三次,每次都是傍晚來、清晨走,從不過夜。有一次張搏騎着電動車遠遠跟了一段,看到那輛車上了高速,往安夏方向去了。




張搏打了輛車,緊跟去了安夏。




張搏人曬得黝黑,身材精瘦,穿着一身深色的舊衣服,戴一頂棒球帽,比之前更加其貌不揚。周強輝見過他,但是他仍然自信,現在自己的模樣,周強輝絕對認不出來。他跟蹤了周強輝兩三天,發現此人經常去一個名叫"金碧輝煌"的夜總會應酬談事情。




張搏在對面胡同的角落裏蹲守了四天,雙目像掃描儀一樣,銳利地看夜總會門口進進出出的人。周強輝來,他就守在胡同中;周強輝走,他就打車跟着。很快摸清了周強輝的住處。




他不打算報警。




自從找到仇麗薇開始,他就開始考慮如何對付周強輝。不報警這個念頭他翻來覆去想過無數遍了。他是警務系統裏出來的,知道證據鏈的重要性。周強輝是林瑤遇害案的重大嫌疑人,但他已經改名換姓,此時在異地報警,一個不小心就容易打草驚蛇。到時候再找周強輝就難如登天了。




張搏打算走另一個路徑,那是他從林勇處得到的啓發:把周強輝弄到一個沒人的地方,逼他親口承認殺了林瑤。錄音,錄像,一個字一個字地錄下來。





這東西雖然在法庭上不能當證據用,但兇手親口承認殺人的錄音,交到警察手裏,足以讓他們重新重視這個案子。他們會重新查,用合法的手段查。這比他直接撥打一個報警電話管用一百倍。




先逼供,再撬動警方。對,兩步走。




張搏制定了計劃:等周強輝喝多了,就從包間裏把他弄出來。




他提前踩了點。"金碧輝煌"的後面有一條員工通道,通向後巷。後巷盡頭是一條馬路,馬路對面是一片在建的工地。他在後巷裏藏了一輛租來的面包車。




他總共試了幾次機會:第一次,周強輝喝了不少,但身邊一直有人,沒有落單的時候。第二次,周強輝提前走了,淩晨十二點就出來了,比平時早了一個多小時,張搏沒來得及準備。




第三次,真正的機會來了。




那天晚上,周強輝在包間裏跟人吵了一架。張搏從員工通道溜進去的時候,聽到了包間裏傳出來的争吵聲。他在拐角處抽了一根煙,再去看,包間裏只剩下周強輝一個人。




張搏等了一分鐘左右,從員工通道的一個拐角處觀察着包間的方向,确認沒有人才走了進去。




周強輝半躺在沙發上,眼睛半閉着,手裏還端着一杯酒,西裝的扣子解開了,襯衫皺巴巴的。他喝了很多,臉上泛着不正常的紅,嘴角挂着一絲涎水。




張搏走過去,彎腰,一只手搭上了周強輝的肩膀。




“誰……”周強輝迷迷瞪瞪眯着眼看他,似乎在努力辨認眼前這個陌生的年輕男人。




"輝哥,喝多了,我送你回去。"




周強輝大概以為是夜總會的服務員,嘟囔了一句什麽,沒有反抗。張搏把他從沙發上架起來,摟着他的腰,半拖半架地往門外走。




走廊裏沒有人。張搏架着周強輝穿過員工通道,推開後門,進了後巷。面包車就停在二十米外,他只需要把周強輝塞進車裏,開到一個他早就物色好的空屋,這件事就穩妥了一半。




他架着周強輝走了大約十步,就聽到了身後的腳步聲。




是好幾個人的。他回頭一看,夜總會的後門開了,兩個穿黑西裝的保安站在門口,手裏拿着對講機。其中一個沖他喊了一句什麽,沒聽清嚷的什麽,但語氣不善。




張搏不由加快了腳步。周強輝被他拖着,腳在地上拖出了刮痕。




保安又喊了幾聲,開始察覺不對,小跑着跟了過來。




張搏迅速做了一個判斷:面包車來不及了。保安追上來之前他塞不了人上車,就算塞上了,發動車子也需要時間。他改了方向,拖着周強輝往後巷盡頭的馬路跑,過了馬路就是工地,工地裏黑,能藏。




他拖着半昏迷的周強輝跑了大約五十米,翻過工地的圍擋缺口,鑽了進去。




保安追到了圍擋外,猶豫了一下,沒有跟進來。工地裏黑得什麽都看不見,他們不确定裏面有沒有別的人。其中一個掏出手機打電話,大概是在叫人。




張搏把周強輝放在了一堆沙土上,讓他靠着一根水泥柱子坐着。周強輝的酒勁上來了,整個人軟得像一攤泥,腦袋歪着,嘴裏含混地嘟囔着什麽。




“我認得你……”周強輝似夢似醉地嘟囔着。




張搏心跳漏了半拍,湊近了他,就在這時候,周強輝的眼睛忽然睜開了。




這一路的拖拽,把他從酒精的麻痹中拽了出來,有了片刻的清明。周強輝忍不住哆嗦了一下。面前這個陌生、瘦削的男人,眼神讓人凜然,他的酒一下子醒了大半。




周強輝沒有喊叫,可能他本能地知道喊叫沒用,手在身邊的地上摸索了一下,摸到了一截斷裂的鋼筋頭,大約三十厘米長,一頭尖,鏽跡斑斑。




他攥住鋼筋頭,朝張搏的臉捅了過去。




張搏的反應比他快。他側身一閃,鋼筋頭擦着他的顴骨過去了,帶起一道火辣辣的疼,劃破了皮,但沒有傷到要害。他的左手扣住了周強輝握鋼筋的手腕,往外一擰,同時右手肘猛地砸了下去,砸在了周強輝的太陽xue上。




張搏不想把他打死,只是要讓他失去反抗能力,并沒有使出十分的力氣。但肘擊太陽xue的效果立竿見影:周強輝的眼睛翻了一下,手裏的鋼筋頭掉在了地上,整個人往側面軟了下去,後腦勺磕在了水泥柱子上,發出一聲悶響。




周強輝沒有完全昏過去,半翻着白眼兒,大腦陷入了一種短暫的、混沌的停擺狀态。




張搏把鋼筋頭踢到了遠處,蹲在周強輝身邊,開始搜他的身。西裝口袋、褲兜、襯衫內袋,手機、錢包、一串鑰匙、一張房卡、一包煙。張搏把手機和錢包揣進了自己的口袋,其他的東西扔在了地上。他又從周強輝的西裝內袋裏翻出了一本護照和一張身份證——身份證上的名字不是周強輝,而是另一個名字,照片是周強輝的臉。




假身份證。張搏看了一眼,塞進了自己的口袋。




他需要快。周強輝不會暈太久,太陽xue的擊打效果因人而異,有的人幾分鐘就能恢複。而且他的顴骨在流血,血順着臉頰往下淌,滴在了周強輝的西裝上。他顧不上擦,解下周強輝的領帶,打算先把他的手綁起來。




就在這時候,工地的另一個方向傳來了一個聲音。




"嘿!"




張搏猛地擡頭,一道手機手電筒的光掃了過來,光的來處是一個陌生男人。




那人有一米八幾的塊頭,穿着一件黑色夾克,白襯衫,頭發花白了一半。他站在大約十米開外的地方。




張搏一下子提起了百倍警惕。他的第一反應是:這是周強輝的人。保安叫來的增援,或者周強輝的保镖,或者什麽別的。




大塊頭沖了過來。




張搏從周強輝身上翻身跳起來,擺好了防禦姿勢。大塊頭撲到了跟前,一拳砸過來,帶着風聲。




張搏側身閃開,反手扣住了對方的手腕往外一擰。但這人力氣太大了,手腕被扣住了,另一只手抓住了張搏的衣領,往回一拽,兩人貼在了一起。




張搏用膝蓋頂他的腹部,被他側身躲開了。大塊頭順勢把他往地上摔,張搏在倒地的瞬間翻了個身,像泥鳅一樣滑了出去。




就在他們扭打的這十幾秒鐘裏,周強輝醒了。他看到了兩個人在打架,本能地意識到這是逃跑的機會。他從沙土堆上爬起來,踉踉跄跄地往工地深處跑。




張搏看到了,身邊的那個大個子也喊了一聲"站住"!




他們松開了彼此,各自轉身去追。




此人不是周強輝的人,張搏摸出了那人的态度,心中稍微一松。工地太黑了,到處是坑窪和障礙物。張搏聽到身後傳來一聲悶響和一聲罵——大塊頭好像踩到了什麽東西,摔了。張搏沒有回頭,他全部的注意力都在前方那個踉跄奔跑的身影上。




周強輝跑到了工地的後面,原本想順着河坡逃跑,但他腳下一滑,滑入了河道之中。




周強輝站在護坡上猶豫了不到一秒鐘,咬牙跳了下去。




河水不深,大概到胸口,但水底是爛泥,腳踩下去就陷,每邁一步都要費很大的力氣。周強輝在前面撲騰着,他不太會游泳,但求生的本能讓他拼命往前劃。




張搏游得比他快。他幾下就追了上去,從後面抱住了周強輝的腰。




周強輝掙紮着,在水裏翻滾。他比張搏壯,在水裏力氣占優。張搏死死抱着他的腰不松手,兩個人在水裏扭成了一團,水花四濺,嗆了好幾口水。




然後周強輝往後猛頂了一肘。肘尖撞在了張搏的顴骨上。




張搏的腦子裏白了一瞬間,像是有人在他眼前放了一顆閃光彈。他的手松了。就那麽一兩秒的空當,周強輝掙脫了,順着水流往下游去了。




張搏在水裏浮了幾秒鐘,臉上的疼痛像潮水一樣湧上來。




他晃了晃腦袋,吐了一口腥甜的血水,往下游追。




晚了。周強輝已經不見了,河面上只剩下水流的聲音和遠處工地上什麽東西被風吹得咣當響的聲音。




他在水裏追了大約兩百米,什麽都沒追到。河的下游分了岔,一條往左,一條往右,黑暗中根本看不清周強輝從哪個方向走的。




張搏爬上了岸。




他渾身濕透,右邊顴骨腫了起來,嘴角在流血。他坐在護坡上,喘着粗氣,看着黑沉沉的河面。




周強輝跑了。他找了七年,從河北找到廣州,從廣州找到東莞,從幼兒園找到夜總會,終于把人弄到了手裏,又他媽讓他跑了。




因為那個大塊頭。那個不知道從哪裏冒出來的、一米八的、花白頭發的大塊頭!要不是這個程咬金,他現在應該已經把人牢牢攥在了手裏!




張搏坐在河邊,用袖子擦了擦臉上的血。他掏出手機,手機進了水,屏幕閃了兩下,黑了。




媽的,一千多塊錢呢!




他站起來,沿着河岸往回走。走到工地的時候,遠處傳來了警笛聲。不知道是誰報的警。他沒有去找警察,而是從工地的另一個缺口鑽了出去,在街上走了很遠,找到了一個24小時營業的便利店,進去買了一瓶礦泉水和一包創可貼。便利店的收銀員看了他一眼,什麽都沒問。




張搏在便利店門口坐了一會兒,用礦泉水沖了沖臉上的傷口,貼了兩片創可貼。他知道以周強輝的警惕,絕不會再回原住處了,甚至仇麗薇和孩子,都可能在當晚第一時間轉換了住址。他站起來,以最快的速度找了一輛夜間出租車,往長安鎮的方向走。




夜裏,他直奔仇麗薇的住處,到了早晨,這家并沒有像往常一樣,送孩子上學出門。張搏僞裝成送快遞的上門敲門,沒有人。




再問到了幼兒園,仇麗薇果然沒有來。




隔天下午,幼兒園的老師告訴其他家長,小宇轉學了,他媽媽說他們要搬家。




周強輝帶着仇麗薇和孩子就這麽迅速地、悄無聲息地走了。像一條擦着他的漁網溜過去的巨物大魚。讓張搏悔斷了腸子。




張搏後來通過各種渠道打聽到了更多的信息:安夏那邊的"鑫海食品貿易有限公司"注銷了,辦公室退了,周強輝在東莞的所有痕跡都被清理乾淨了。仇麗薇帶着孩子突然轉學走了之後,其他家長議論紛紛,有說"薇姐搬家了"、有說"聽說去了香港"、"她老公好像在香港有公司"。這些閑話傳到張搏耳朵裏,勾勒出了一種可能性。




周強輝帶着情婦和孩子居留在了香港——他在那邊有公司,有身份,有一個內地警方夠不着的安全港。張搏無奈選擇報了警。他把周強輝的真實身份、在安夏的地址、鑫海公司的信息、仇麗薇的信息,全部整理成材料,交給了東莞和安夏的公安機關。




警方受理了,但反饋讓他心涼:周強輝目前确實持有香港身份證,從羅湖口岸出關後,再無入關記錄。他主要居住地在香港。內地警方要對他采取行動,需要走跨境司法協助程序。而司法協助的前提是充分的證據。




數年前的案子,物證并不充足,周贏的口供因人已死無法核實,法醫鑒定只能證明林瑤是被勒死的,不能直接證明是周強輝乾的。




證據不夠。程序太複雜。人在香港,夠不着。




張搏聽完這些話,什麽都沒說,從公安局的接待室裏走了出來。




他站在公安局門口的臺階上,擡頭看了看天。這幾天的天接連都是灰蒙蒙的,看不到太陽,空氣裏彌漫着一股工業區特有的、說不清是什麽的味道。




他追周強輝,從二十四歲追到了快三十。他把自己最好的年華扔在了這件事上,扔在了炒米粉的油煙裏,扔在了城中村的出租屋裏,扔在了一張又一張被人搖頭的照片上。現在他終于找到了人,又讓人跑了。怎麽能甘心?




甘心不了。

— 本章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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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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