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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曾經

給自己一段不被打擾的時光

天邊彤雲越聚越密,到了後半夜果然下起雪,細細密密,如篩鹽,如飛絮。




元曦從書房出來的時候,遠近的屋舍都覆上了一層薄薄的輕白。




風刮着雪霰子打到臉上,微微刺痛。




因着大火,頭先的小院是不能住了。竊藍和銀朱正忙着收拾偏院,供她起居,地上大大小小擺滿了樟木箱子。




見元曦神色不對,竊藍忙迎上去,擔憂問:“公主怎麽了?可是同殿下吵架了?”




元曦自嘲一笑,“我和他不是一直都這樣?”




竊藍被噎得啞了聲,支吾半天,才道:“那公主還打算離開嗎?”




元曦垂了眼,默不作聲。




“乾嘛還離開?”銀朱抱着雞毛撣子跑過來。




“殿下都發話了,說不會治您的罪,也不會讓您去和親。公主您以前是什麽樣,以後還是什麽樣。連馬車和行李,殿下都給您預備好了,明日就接您回宮,奴婢想幫忙都插不上手。





“奴婢就說,殿下不會不管您的。前兒奴婢還擔心皇後娘娘會把您怎樣,愁得整晚睡不着覺。現在好了,有殿下在,誰也不敢欺負您,您就踏踏實實在宮裏頭享福吧!”




……




她猶自叽叽喳喳說個沒完,兩眼彎成月牙。




元曦有一搭沒一搭地聽着,想起剛才書房裏所謂的“接您回宮”,禁不住冷笑,“宮裏有那麽好嗎,你就那麽喜歡?”




銀朱被問住了,眨巴着眼,有些茫然,“宮裏難道不好嗎?吃穿不愁,又冷不着凍不着的,多好啊。”




元曦揚了下眉梢,不置可否。




是啊,世間最繁華富貴的地方,人人心向往之,有什麽不好的?




只是她不喜歡罷了……




今夜實在太晚,簡單梳洗罷,元曦便讓伺候的人都回去歇息。




可她自己卻無甚睡意,披着氅衣,獨自靠坐在窗邊賞雪。




偏院不及她原先的院子奢華,但勝在精致。尤其是院子當間兒的一株高大的海棠,眼下雖還不是花期,枝頭卻系滿了紅綢,風一吹,便潋滟如火。




這樣的“花樹”,宮裏從前也有,都是元曦裝扮的。




她過去也是個愛熱鬧的性子,喜歡紅色,喜歡海棠,喜歡世間一切熱烈的東西。後來被衛旸挖苦了一通,才不再做那些幼稚的事。




宮裏的綢子都已經全部拆完,沒想到這裏還留了一株。




不過應當也留不久了。




畢竟整棵樹、整座園子,都是衛旸的,他想怎麽處理,她都沒法置喙。




就連“元曦”這個名字,也是衛旸給她取的……




這麽一想,自己還真是一點也沒法離開他。




元曦苦笑了下,忍不住咬緊下唇。




恍惚間,她又想起那個海棠滿開的春夜,第一次遇見衛旸的時候。




彼時她還沒有名字,只有一個姓,元。




靖安侯元氏的“元”。




她家祖上乃是錦官城有名的軍武世家,累世功勳,威名赫赫,直到一起謀逆案,才招致抄家滅族,滿門傾覆。




母親懷她的時候,正在被流放的路上。




父親在充軍途中身亡的消息傳過來,母親急血攻心,以致早産,雖拼死生下了她,自己卻是随父親去了。




當時母親身邊的親眷,死的死,逃的逃,就只剩一個老嬷嬷。




老人家年過半百,目不識丁,取不出什麽風雅的名字,又不願同鄉野村婦那般,随意拿個貓兒狗兒的賤名委屈她,便索性從了這個姓,喚她“元元”,盼她以後的人生能圓圓滿滿。




可現實總是殘酷的。




她十二歲那年,老嬷嬷走了。流放地的小卒為了一壇酒錢,把她賣給人牙子。幾經輾轉,她來到了帝京,卻是落入林家,成了“神子”,被帶去野狼谷。




那是個吃人的地方,表面上看,不過一個尋常狩獵地,實則卻是名門貴族消遣人生的暗場。捕獵的是猛獸,被獵殺的則是活人。說是活到最後的人可享黃金千萬,然這麽多年,就從未有一人能活着從那裏出來。




可他們管那叫“仙境”。




“神子”們在山林中絕望慘叫,為一線生機互相殘殺。看客們則怡然坐在高臺上欣賞,下注賭誰能活到最後。有時興起,還會親自駕馬,挽弓搭箭,同狼犬一起圍獵。




就是在那裏,她遇見了衛旸。




十五歲的衛旸。




沒有錦衣華服的奢華,也沒有萬人擁趸的氣勢,就只有一身褴褛,滿面風霜。同牢籠裏的每個人一樣,卻又跟他們不一樣。




即便落魄為奴,他也是人群中最耀眼的存在。




所有人都在痛哭,為即将到來的可怕命運絕望。身子盡力往牆角縮,奢望靠這點地方将自己藏起來。只有他,孑然坐在小窗下,仰頭望着山岚間冉冉升起的朝陽,不哭,也不躲。




滿身腌臜,卻又纖塵不染,舉手投足間的尊貴風儀,元曦從未見過。




晨曦灑在他破敗的囚服上,也能漾起幾分仙氣,煞為好看。




那時,她就是叫那幅畫面吸引,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抓住了他的衣袖。




衛旸冷冷睇來一記眼刀。




她吓得心肝哆嗦,卻還是沒松開,只怯怯望着他的眼,哽咽道:“我想活下去。”




這是她的願望,自曉事起就一直要拼盡全力,才能實現的願望。




除了嬷嬷,她沒跟任何人說起過。




也不知道為什麽,會在那種情況下,告訴一個素未謀面的陌生人。




許是冥冥之中,她覺得他能救自己?也可能只是因為,她想找一個人說說話,在天黑之前,趁着自己還有機會說話。




可他卻漠然甩開她的手,一聲不吭。




太陽落山後,他們就被蒙上眼,帶去了野狼谷。




夜裏的野狼谷是極可怕的,風疾狼嘯,箭矢如雨,斷肢殘骸随處可見,呼吸間都是濃烈的血腥,令人作嘔。




她被兩匹餓狼追着,攆着,周圍全是那些勳貴看客們的笑,和如血般鮮豔的海棠。




她不敢回頭,只能咬牙拼命往前,跑得精疲力盡,兩腿被草葉劃出道道紅痕,腳底全是水泡。




可還是叫它們追上。




利爪踩在她腰上,沾血的獠牙已逼至她眼前,她甚至能看見狼眼裏渾濁的猩紅月光。




她忙閉上眼,以為這就是自己短暫人生的終點。




可預想中的疼痛卻遲遲沒落在身上,反而是一聲野獸的嗚咽,代替她的哭聲,響在林間,驚起一片寒鴉。




衛旸來了。




手裏拿着不知從哪兒弄來的匕首,将那只狼捅死在地上。




汩汩鮮血從狼身上滲出,而他的眼睛,比血還紅。




她還沒來得及從震驚中回神,就被他抓住手腕,一把從地上拉起,拼命往前跑。




夜風如刀擦過臉頰,耳邊此起彼伏全是憤怒的狼嚎,她幾乎能看見狼群朝這邊彙聚而來的可怖場景。




他也聽見了,腳步明顯加快,握在她腕間的手卻越來越緊,絲毫沒有松開的意思。




月華傾瀉,兩旁滿開的海棠在夜風中招展,烈火一樣。




他就這麽拉着自己,在那團“火焰”裏狂奔。背脊投落的寬闊陰影,将她完全籠罩。枝葉間灑落的月光,為他披上一層細碎的輝煌。她不由眯起眼,有那麽一瞬,以為自己看見了太陽。




自那以後,她便格外喜歡紅色,也格外喜歡海棠。




無論是從野狼谷出來,随衛旸四處流浪的一年,還是進宮成為他“妹妹”的五年,她都會摘一枝海棠,插在自己床頭,每日醒來都能看見。




若遇上秋冬,萬物凋敝的時節,她便拿紅綢子綁在枝頭,充作海棠。




每一朵花都藏着一個名字,叫“衛旸”。




偶爾她也會摘一朵別在鬓邊,若無其事地從他面前經過。他每次不期然瞥來的一眼,都是驚豔了她一整個豆蔻年華的心動。




直到三年前,她的笄禮。




彼時燈火喧嚣,進宮觀禮的車馬能從宮門一路排到京郊。




她也是難得盛裝打扮,七重禮服壓得她背都快直不起來。可一想到這場笄禮是衛旸親自為她操持的,再辛苦,她也能熬過去。




大禮初成,她穿着那身紅裝,迫不及待第一個跑去見他。




說不清楚究竟是什麽樣的心情,就是很想讓他看看,很想很想。雖然大家都說好看,可她總覺得,不是他親口說的好,那就不算好。




而他也的确沒說好,漠然乜她一眼,道:“庸俗。”便收回目光,揚長而去。




一次也沒回過頭。




大抵品性高潔之人,都不喜歡這麽張揚的顏色吧?




她想,垂着腦袋失落了好久,回去就把自己的脂粉首飾,華服羅裳,統統收進箱籠當中。學着脫俗,學着優雅,學着一點一點向他靠攏,做一個氣質出塵的淑女,只為與他相配。




可衛旸還是不屑理她,多施舍一眼,好像都能要他的命。




直到後來,她看見章夕櫻一身嫣紅,含笑扶着他的手,她才知道,他只是不喜歡自己穿紅色。




只因他的心上人,那個自小陪伴他一塊長大的白月光,最愛穿的便是大紅的衣裳。




章夕櫻就是那人的妹妹,長得就很像那個“她”。




是自己不配。




當真是很久、很久沒有想起這些了……




元曦輕嘆。




以至于她都快忘記,自己曾經還那麽、那麽地在意過衛旸。




曾一萬次地擡起頭,癡癡凝望他的背影;也曾一萬次地垂下眼,在他發現之前,将自己的心意深深隐藏……




夜風夾着雪擠入軒窗,微冷。




元曦抱緊雙腿,将臉緩緩埋入膝間,眼角的濕意透過绫缭沾到皮膚上,滾燙一片。

— 本章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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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公主被揭穿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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