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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毫無底線

給自己一段不被打擾的時光

第八十一章 毫無底線




三個月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橫跨十年的墜樓命案,原本的陳屹恒案也因為許知夏的墜樓案延緩了開庭時間。




經過檢察院和法院共同用商議,最終将這兩個人案子進行了并案處理。




法庭座無虛席,全網同步直播。




姜迎、林姐、陳哲、許母等人坐在旁聽席第一排。




孫母因為要照顧孫佳寧沒有來,托姜迎帶了一束白菊。




庭審持續了六個小時,控辯雙方圍繞證據展開激烈辯論。




休庭三個小時後,法官重新敲響法槌。




“全體起立。”




“被告人陳屹恒,犯職務侵占罪、行賄罪、尋釁滋事罪、幫助僞造證據罪、洗錢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被告人李濤,犯故意殺人罪、過失致人死亡罪、洗錢罪、數罪并罰,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對其限制減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法槌落下的瞬間,現場一片嘩然。




李濤緩緩轉過身,目光精準地落在旁聽席的姜迎身上。




他嘴角勾起一抹挑釁的笑,眼神裏沒有絲毫悔意,對着姜迎,無聲地動了動嘴唇:“等我出來。”




許母當場哭暈過去,姜迎強壓着怒火,和林姐一起,陪着許母緩了好半天。




“什麽情況啊,李濤這家夥,居然沒被判死刑!”陳哲也是一臉的不甘,拉着張律師追問。




“法院認定李濤對姜迎父親的殺人屬于間接故意殺人,他只是拿姜迎在學校的日常照片威脅姜父,并沒有直接動手,并不能确定他這麽做,姜迎父親就一定會自殺。還有許知夏墜樓案,根據現有證據,也只能證明他是過失殺人。單從這一層面看,判處死緩,是合理的。”




張律師解釋道。




但他明顯也覺得法院的判決有點不妥,跟着說:“但是間接故意殺人不是免死金牌,如果動機極為卑劣,比如:為滅口、報複、掩蓋重罪而殺人。手段極其殘忍,比如:利用親情逼迫他人自殺、長期虐待致人死亡。還有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比如:全網關注、民憤極大。這三種情況都符合死刑的量刑标準。而李濤這個案子,很明顯這三點都占了,不判處死刑确實有點量刑過輕,我估計檢察院應該會抗訴的。”




果然,判決一出,全網炸鍋。




相關話題瞬間沖上熱搜,閱讀量迅速突破十億,網友們在評論區刷了上百萬條留言,一致要求改判李濤死刑。




姜迎的微博也收了大量的留言。




其中一條私信,引起了姜迎的注意。




「姜迎老師,不知道您還記不記得我。我是市醫院的護士,前陣子您來醫院看李偉,我們有聊過天。庭審那天的直播我看了,李濤被判處了死緩。我雖然不懂法,但卻覺得他應該被判處死刑。今天冒昧打擾,是有件事想跟您說,李偉醒了。如果您覺得他會對案子有什麽幫助的話,可以過來看看他。」




姜迎看到這條私信後,趕忙聯系了廖俊峰。




兩人一塊去了醫院。




路上,姜迎買了不少水果。




一半是用來看望李偉的,另一半是為了感謝那個年輕的小護士。




在小護士熱情的帶路下,姜迎和廖俊峰來到了病房。




李偉躺在病床上,手上打着點滴,胳膊上全是常年輸液留下的針眼。




他剛醒沒兩天天,還不能長時間坐,只能半靠在床頭。




看到推門進來的姜迎和廖俊峰,他警惕地眨了眨眼,沒有說話。




廖俊峰走上前,拿出警官證:“李偉你好,我是市公安局刑偵隊的廖俊峰。這位是姜迎女士,我們來找你,是想了解十年前你和李濤那場車禍的情況。”




聽到李濤和十年前的車禍,李偉嘴唇動了動:“我哥……他怎麽樣了?”




“他已經被判刑了。”廖俊峰說,“但我們懷疑當年你出的那場車禍不是意外。”




李偉沉默了很久。




過了好一會兒,他才緩緩開口:“是他乾的。”




“十年前,我發現他幫陳屹恒做假賬,洗黑錢。我跟他大吵了一架,勸他去自首。他當時哭着跟我說他知道錯了,讓我開車送他去學校拿點東西,拿完就跟我去公安局自首。”




“我信了他。快到學校的時候,我突然發現,剎車好像失靈了。一輛貨車直接朝着我們撞了過來,撞上的前一秒,我聽見他在我耳邊說了一句對不起。然後我就什麽都不知道了。”




聽到李偉的講述後,廖俊峰立刻安排民警給他做了詳細的筆錄。




兩天後,市檢察院正式提起抗訴。而這份新的關鍵證據,也被警方以補充偵查的方式提交了上去。




三個月後,二審開庭。




李偉的身體還沒有完全康複,他通過視頻連線的方式,當庭跟李濤對質。




面對親兄弟的質問,李濤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了。




他當庭嘶吼着承認了自己的所有罪行:是他故意破壞了李偉的剎車,想殺人滅口。是他親手把許知夏推下了天臺。就連孫佳寧失蹤,也是他買通了趙強。他把原本是想讓趙強直接把人送去精神病院的。但趙強見色起意,強奸并囚禁了孫佳寧三個月。




孫佳寧被救出後,李濤又通過海外賬戶,給了趙強一筆封口費,張強才沒把他供出來。




他毫無底線的所作所為,震驚了整個法庭。




高級人民法院再審當庭宣判:“被告人李濤,犯故意殺人罪、洗錢罪、尋釁滋事罪,數罪并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判決宣布的瞬間,李濤像瘋了一樣撲向被告席的欄杆,對着旁聽席的姜迎嘶吼:“都是你的錯!如果不是你,許知夏根本不會死!該死的人是你!是你!”




法警立刻沖上去,把他按在了地上。




執行死刑的前一天上午,姜迎在廖俊峰的陪同下來到了市第一看守所。




穿過三道鐵門,她被帶到了一間狹小的會見室。




房間中間隔着一層厚厚的鋼化玻璃,玻璃的另一邊,李濤穿着囚服,戴着手铐腳鐐,坐在椅子上。




看到姜迎,他嗤笑一聲:“怎麽,來看我最後一眼?”




“我告訴你姜迎,就算我死了,我也永遠是《夏日墜樓》的作者。所有人都會記住夏蟲,記住我和許知夏的故事。而你,永遠都要背負着許知夏的死,內疚一輩子。”

— 本章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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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版的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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