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6章 胰子皂
給自己一段不被打擾的時光
第106章 胰子皂
看見山雪一家回去收拾東西,也有人反應過來:“走,趕緊,咱們也收拾東西去!”
看這天色,一會兒天黑了可真就來不及了。
有些人家還有分工合作,囑咐家人:“你現在去把咱們屋子裏的炕點起來,我去把獸皮拿過來。”
“好咧好咧。”
一衆人都行動了起來。
“首領,金怎麽不在?”夜驚春環顧一圈沒有看到金。
首領吃飽了,正在打磨自己的長矛石片,回答道:“他還在狩獵呢!”
利刃怕春匠誤會他們家不配合搬進房子住,解釋道:“他還不知道今天要搬進新房子。不然肯定回來了。”
自己家兒子也很期待搬進新房子,不過,他是部落裏最強的人,必須在狩獵隊裏勞作,沒有參與過房屋建造。
大狩獵季的金幾乎都不在部落,哪怕是夜晚也不例外。貓科動物擅長夜伏,他一直搶着在入冬前努力狩獵。
不過只有他一個人這麽乾。夜晚的森林是很危險的。
夜驚春道:“不是準備這兩天就要出發去交換會了嗎?這時候打獵還來得及?”
她知道金在搞長毛獸皮,但現在弄來也來不及鞣制帶走。而且她從老爹那裏聽說,部落獵到的長毛獸皮也不少,除了部落自己留用的之外,還剩下八張長毛獸皮,可以去大交換會進行交換。
首領用手拂去長矛石片上的灰粉,笑道:“這時候狩獵到的肉還能送進熏房熏一熏存着,獸皮也能我們自己用。”
這會兒已經不是為了大交換會才狩獵。
利刃看向夜驚春,坦誠道:“春匠,在你們沒來之前,我們部落寒季缺吃缺穿。很難有現在這樣,大家放松坐着休息的時候。”
畢竟以前他們的肉放不了多久,早些時候狩獵到的肉也只能管二十天,只有現在這樣,天氣冷下來,那肉類就能存放挺久。
“金那孩子也習慣了,每次寒季前都會拼命狩獵,抓最多的獵物回來。”
存下來的食物越多,部落越安全。
夜驚春了然地點點頭,金确實對部落很上心。
“他會一起去大交換會吧?”
利刃:“當然。他要負責保護交換隊。”
“首領,你看我這個!”戲冬也湊上來,把自己手上的一塊淺黃色肥皂遞了上來,“用象油做的!”
象油加上清澈草木灰水,制成肥皂。
中間用鹽水鹽析走了一遍,收集了一些甘油。
利刃往她手上瞅了一眼:“這是什麽東西?”
淺黃色的一塊,沒見過這樣的東西。
戲冬道:“是肥皂,就是之前說的,可以讓幼崽少生病的。”
肥皂做好後,也不是馬上就能用的,等它熟化變硬也等了一個月。
利刃左看看右看看:“是藥?用來吃的?”
戲冬搖搖頭:“不,是用來洗手的。”
沒一會兒,戲冬就弄了個陶盆過來,盆裏打了水:“首領,你洗手,再用這個肥皂抹一抹。”
她把肥皂遞給了首領。
首領端詳着這塊肥皂,感覺它摸起來很細膩光滑,不像是什麽石頭或者泥土。
夜驚春直接把大熊貓幼崽叫過來:“果果來。”
果果正是獸形,在他阿奶的腳邊坐着,抱着吃飽了鼓鼓的白肚皮。
聽見夜驚春叫他,他坐起來擡頭看看,身子一翻就像個球一樣地滾過來了,撞到了夜驚春的腿才停下。
大熊貓幼崽抱住她的腿,趴在她的膝蓋上,擡起頭來,眨眨眼睛:“春匠,我來啦,叫我乾什麽呀?”
夜驚春:“來,用人形。”
大熊貓崽崽很聽話地恢複了人形,趴在膝蓋上的上肢和腦袋變成了五歲小孩的短胖雙手和頭。
夜驚春把他的手拿起來,看了看,一天下來,這小家夥的手果然髒兮兮的。
早霞和雲朵聽見夜驚春叫走果果,也好奇地跟了過來。
只見夜驚春牽着果果的手蹲下,把他的小手放進了陶盆,從利刃那裏拿過了肥皂,給果果抹了抹。
揉揉搓搓,沒一會兒就冒出了泡泡。
看着泡泡,果果發出了驚訝的聲音:“哇。”
夜驚春笑笑,把他的手又放進水裏清洗乾淨。
泡泡消融,雙手拿出來,在衆人面前攤開,又變成了白嫩嫩的模樣,一點也不見髒污。
雲朵不可思議,拿着孩子的手,手心手背都看了看:“這麽快?”
自家的崽崽自家最清楚,孩子什麽都愛玩,那小手那叫一個髒,每次都搓揉很久才能洗乾淨,最近天冷,雲朵都好幾天沒給崽崽洗手了。
可她就看着春匠拿着那塊東西給崽崽抹了抹,在水裏泡了泡,就這麽乾淨了,一點也不費勁兒!
早霞也打量着那塊東西:“怎麽會這麽快啊?”
夜驚春道:“你們也可以試試。”
利刃第一個試,他把手上的長矛放在地上,拍了拍手上的石粉末,拿起肥皂,學着果果之前那樣洗手。
先抹了抹,出了泡泡。
果果想伸手去戳泡泡,被雲朵一把攔了下來。
抹了肥皂揉搓兩下,就放進水裏清洗。
兩只手拿出來時,乾乾淨淨了。他的手有繭子和傷疤,在歲月打磨下,透着一種黑黃的粗粝膚感。
不如果果的洗得那麽白淨,但利刃卻能感覺到一種清爽感,他感覺裹覆着手部的塵土都被洗淨了。
甚至,似乎還有一種看不見的東西從手上被除去。
感受非常明顯。
果果還小,不能表達清楚自己的感受,但是利刃卻很清楚,他看看自己的手,瞪大眼睛,問夜驚春:“是死亡粉嗎?死亡粉被除去了?”
他好像是第一次感覺到這種被洗得乾乾淨淨的滋味。
夜驚春明白利刃說的那種感覺,很多人都一樣,用了肥皂清洗後有明顯的“乾淨感”,除了真的能清洗掉手上的污漬外,最主要的是肥皂的去油效果。
肥皂能把肌膚上沾着的油脂,甚至是皮膚自己分泌的油脂,統統帶走。這就給人一種緊繃、發澀的感覺。
煥然一新,不着外物。很容易讓人心理上覺得這是——“真正的乾淨”。
其實用熱水洗也能有這種感覺,但獸世熱水用來喝都緊俏,不會用來洗手。第一次有這種感覺的利刃,自然會聯系到超自然力量上。
夜驚春也不解釋,就讓大家這樣認為也挺好的,以後就會好好洗手,減少生病的概率。
她認真點頭:“嗯,以後吃飯前好好洗手。”
她看向果果,摸摸他的腦袋:“還有你,天天吃你那手,就那麽好吃?”她拍拍他的腦袋頂,“以後吃飯前一定洗手,知道沒?也不能再吃手!”
果果點頭:“我知道了!”
利刃卻又想到了另外的可能性:“這個也能拿去大交換會上換東西!”
他想了想,說道:“大交換會上,有一些部落會拿出一種叫皂角的東西……像大豆莢,說是捏碎了洗獸皮能洗得乾淨。”
有點貴,需要好多張獸皮才能交換。而且猛嘯部落是煙熏獸皮,要防水,一般不洗,他們沒有換過那種東西。
但利刃覺得,眼前的這塊肥皂,比皂角更好使。這看着都更漂亮些。
夜驚春搖搖頭道:“咱們這個是用油來做的,成本高了。”自己都不夠用呢。
那皂角多便宜啊,在這種時代恐怕沒什麽競争力。
不過,夜驚春想了想:“這東西還能用野獸的胰子來做。”
就是胰子皂,那個去污能力也強。相對動物油脂來說,它也更有性價比。畢竟野獸都有胰子,卻不一定能有油脂。
只是之前部落都把動物內髒當作食物吃掉,以後可以專門留下來做皂。
那個就能和皂角競争市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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