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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怕個毛,乾就是了。

給自己一段不被打擾的時光

第90章 怕個毛,乾就是了。




趙春來朝兩人輕點了下頭:“香草說得沒錯,你們倆若是害怕的話,我可以給五十兩銀子,你們去其他地方落腳。”




這句話說得很昧良心。




而雙胞胎兩人是同時搖頭,趙茹回話道:




“老爺,你是我們的恩人,爹臨死前把我們托付給您,我們就是您家的奴婢。”




趙春來朝兩人點了點頭後,目光看向姜秀秀,坦然直言:




“你們心裏所想的我都知道,我确實是會變戲法,但有時靈,有時不靈,你們無需多想,肉肉和其他好吃的,你們吃着就是了。”




接着就宣布起家規:




“從今天起,我制定兩條家規,都是為你們好,第一條是,以後我讓你們乾什麽,你們就乾什麽,不得詢問原因。”




“第二條家規是,誰若是将我會變戲法的事情傳出去,那下場跟官差一樣,直接處死!聽明白了沒有?”





此話一出,在場的所有人都縮了下脖子。




因為趙春來臉上的表情不像是在開玩笑。




除了雙胞胎以外,其他人心裏都有底:




今天來家裏的那些官差神機衛,是被老爺一個人獵殺掉的。




官差都敢殺掉,更何況其他人?




于是紛紛應聲道:“明白!”




香草還補充了句:“誰敢說出去,就千刀萬剮處死。”




趙春來“嗯”了聲:“你們都轉過身,本老爺得積蓄下力量,給你們變個戲法。”




七個女人很聽話地轉過身。




只有香草一人敢扭過頭,很是俏皮地眨了下右眼。




對于香草的俏皮,趙春來并不在意,于是瞪了她一眼,先是從系統商城買了七把軍用匕首出來;




接着神經質地怪叫了聲:“阿裏路亞。”




花三百文錢把帶着鋼架子的烤全羊從系統商城買了出來,直接放到桌面上。




由于烤全羊是成品烤好的,還帶着熱呼勁,堂屋裏一下子就散發出誘人的肉香味,肉辣味。




羊肉烤得有點微微焦,肉面倘着油,讓人看着都有食欲。




趙春來喝了罐魚翅海參湯,肚子不餓,但面對烤全羊這種色、香、味俱全的美食,還是咽了下口水。




于是拿起軍用匕首切了塊羊皮肉塞進嘴裏品嘗了下:外焦裏嫩,真他食的好吃。




而背對着烤全羊的七人,個個都在吞咽口水,肚子也響起了“咕咕”叫的腸鳴音。




肚子不餓的香草也不例外,原因無他:烤羊肉的味道太香了。




但趙春來沒有發聲,七人都不敢轉過身,很有耐心地等着。




七人當中,就雙胞胎兩人最為想不通:




烤全羊竟然還能憑空變出來?




這也神奇了吧!




其他人則是不以為意,也初步适應了下來,腦海中也有個觀念:想不通也沒有用,老爺給什麽,那就吃什麽。




而家裏的兩只獵犬崽子早就跑了進來。




有點意思的是,烤全羊散發香噴噴的肉香,兩只獵犬崽子并沒有叫喚要吃;




而是擡着狗腦袋,狗鼻子一直在嗅着,眼神可憐巴巴的。




(名叫金剛的獵犬)




趙春來連吃了兩塊羊皮肉後,就将匕首放下,從系統商城買了一箱原漿啤酒出來。




吃烤全羊,得配上啤酒才行。




沒有擰瓶蓋的酒扣子,就用防風打火機來替代,左手按着瓶身,右手持着打火機輕輕一撬,“波”地一聲,瓶蓋飛到地面上。




趙春來将啤酒瓶拿到鼻子邊聞了聞:對,原漿啤酒,就是這個味。




于是連喝了幾口啤酒,安排道:“開飯了,都過來吃肉肉!”




七個女人立馬轉過身湊了過來,個個眼神中都透着精光。




啤酒入肚的趙春來,一時間也忘記了對姜秀秀執行家規,一臉和氣地給雙胞胎兩人遞過去兩把匕首:




“慢慢吃,以後想吃還會有。”




“謝謝老爺!”




香草比較有眼力見,用匕首切了三塊羊皮肉下肚後,就小聲地說道:“老爺,是不是得給紫姑娘切點羊肉過去。”




“要切的,你拿個盆吧,給她切條羊腿肉送去。”




“好的!”




香草離開後,沈燕秋一臉笑嘻嘻地靠了過來,伸手指着啤酒:“老爺,這是什麽酒?竟然用的是琉璃瓶來裝?”




趙春來很大方地給她開了啤酒遞上:“這是柬埔寨特制小麥酒,你嘗嘗。”




酒的名稱怪怪的,像是哪個寨子燒制的。




沈燕秋也懶得多想,接過啤酒後咧嘴一笑:“謝謝老爺。”




見其他人眼神中也透着想喝的意思,趙春來伸手指了指放在地面上的酒箱:




“想喝酒的話,自己來拿。”




裴錢和姜秀秀兩人随即湊了過來。




趙春來乾脆用匕首給兩人演示了下如何擰開酒蓋子。




而此時香草端着個陶盆過來,動作麻利地切下了十來塊羊腿肉;




趙春來略想了下,拿起菜刀剁了三根羊排骨放進陶盆裏。




心想的是:明天去鄉集,多買些瓷質的盆子、盤子回來。




陶器看着膈應,土裏土氣的。




瓷器清洗起來方便。




見兩只獵犬崽子可憐巴巴地中,趙春來很大方地将羊脖子那一段砍了兩截扔過去;




烤熟過的羊脖子骨比較脆,兩只狗崽子是連骨頭帶肉啃吃了起來。




而此時香草伸手指着啤酒,詢問道:“老爺,這酒要不要給紫姑娘帶兩瓶?”




慕容紫飯後是要吃地黃丸加頭孢膠囊的,喝酒不太合适。




趙春來搖了搖頭:“不用,給她肉吃就行。”




“好咧,我這就給她送去。”香草雙手端着陶盆,轉身就走。




而姜秀秀這娘們喝了幾口啤酒後,好心地建議了起來:




“老爺,這麽好看的純色琉璃瓶子,拿到當鋪賣,應該能賣上幾兩銀子。”




琉璃也可以說是玻璃,在古代是稀有的裝飾品,一般都是五顏六色的。




歷史上是從唐代開始有,但這個陌生的大乾王朝也有。




現代的玻璃瓶可以算是藝術品,有錢人家的女子拿來插花之類的,會顯得很高雅。




趙春來之前想的是将玻璃瓶的瓶底拿來加工玉手镯。




經姜秀秀這麽一提醒,也覺得可以拿到當鋪典當賣掉,看看一個能賣多少兩銀子?




啤酒瓶亮相在這個古代,沒什麽問題。




不過還是等自己解鎖了手槍後,再拿去賣比較合适。




這樣的話,哪怕被有心人盯上,也無所謂,敢來找麻煩,那等于是找死。




有了手槍,哪怕是官差上門找麻煩,家裏現有的女人人手一把槍,根本就不用慫,乾死他丫的。




就因為姜秀秀這一句話,讓趙春來的心态有所改變:




得改變畏手畏腳的現狀,必須得壯大勢力。




等自動步槍一解鎖,自己一個人就可以面對成千的軍隊來襲。




若是躲在制高點又有石頭掩體,哪怕上萬軍隊來圍,兩、三個人就可以搞定。




怕個毛,乾就是了。

— 本章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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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年亂世:別人啃樹皮我天天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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